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

贷款买房也就是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买房的房款。由于贷款买房会涉及第三方也就是银行,其办理程序上也就与一般的买房程序不同。具体来讲,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
  按揭贷款买房手续如下: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6、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二、办理贷款买房时需注意什么
  许多消费者现在都采用贷款方式买房,然而,贷款毕竟不是件小事,要充分考虑周全才行。消费者在贷款买房时要注意做到“六不要”: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由于房价之高,有不少购房人都难以人足额一次性付清房款,于是纷纷选择了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通过获得银行的贷款来支付巨额房款。但贷款买房存在的风险依然有不少,一不小心将会陷入与银行以及开发商间的纠纷。如果由于自己的原因没能申请下来贷款,但是又与开发商之间签了购房合同,那购房者将很有可能会被开发商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了。

·那么什么是房屋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费具体是多少
      那么什么是房屋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费具体是多少的? 一、房产公证的定义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房屋增值了90万 法院按还款比例分割给夫妻 【案例】 2001年,张某(男)和孙某(女)经人介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居住在由张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如今,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交,直至诉至法院。双方争议的焦点便是房产归属。该房产系婚前...


·广告宣传难兑现购房者该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律师的意见是:

一、开发商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之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从您来信所反映的情况来看,...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是按照户口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是按照户口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的,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状况的补偿安置政策,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以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如在某些地方,在住补偿中...


·买方卖房解除居间合同是否可行
      买方卖房解除居间合同是否可行 买方卖房可以解除居间合同吗?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5年12月16日)第六条的规定,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买房是现下人民生活当中多数人的奋斗方向和目标,越来越多的人都
      买房是现下人民生活当中多数人的奋斗方向和目标,越来越多的人都在准备买房,并且积极去了解关于房地产市场、房源的选择、房贷、相关手续等相关资讯。今天就让我们带着您学习和了解一下有关山东房屋买卖贷款政策的相关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巩固调控...


·居间合同是否为与卖房人直接订立的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居间合同是否为与卖房人直接订立的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居间合同的定义 根据《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


·租房未到期不退押金吗?
      租房未到期不退押金吗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但不排除合同规定范围内: 如果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规定,承租方有提前周期内通知出租方,将不算违约的情况,且承租方也在规定的周期通知了出租方不在租住出租方的房屋,那么出租方需要退还承租方押金。 但是如果,合同内没有规定以上的这项权...


·不同情况下离婚房产分配问题该怎么解决
      离婚时的房产可能是一方在婚前购买,而夫妻两人在婚后共同还贷,还有的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针对这些不同情况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该如何分割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很多时候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而要拆迁当地居民或村民的房屋,此时属于征地拆迁中的一种情形,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出合理的赔偿。但是在不同的年份,实际的赔偿标准可能不一样。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


·上海买房的流程有哪些
      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各个地方买房的热潮只涨不降,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放在购买房子上。那么在上海买房我们应该做哪些准备,上海买房的流程又是怎么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商品房本身是一种商品,但它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因其成交过程时间长,价格高,手续繁琐等特殊...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