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休完产假被公司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休完产假被公司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二、基数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需要明确的是,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应当根据劳动者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而定,对于劳动者存在违法的行为的,那么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注册公司法人股份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注册公司法人股份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很多普通公民如果不太了解我国公司法的话,总是会觉得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公司一定是属于大股东,因此占有的股份也是比较多的。占有公司股份的话,肯定是属于公司当中的股东,但是不一定公司法人就必须是属于公司的股东的。所以说关于,注册公司法人股份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公司法人是按照公司法设立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当今社会竞争压力大,工作可能事与愿违,在公司或企业上班或许因为待遇差想去别的公司同时上班,或者是兼职赚外快,那么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跟...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如何进行举报?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如何进行举报?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


·合同到期离职公司要赔偿吗?
       一、合同到期离职公司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


·新公司法认缴出资额注意事项有哪些
      新公司法认缴出资额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的经济能力在全世界也算得上是名列前茅了,所以经济发展了以后,那么对应的公司肯定也比之前要多,公司会遇到很多不规范的事情,会发生很多的纠纷,所以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颁布了一部法律《公司法》。那么新公司法认缴出资额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公司...


·分公司总公司合同专用章规定是什么?
      分公司总公司合同专用章规定是什么?分公司总公司合同专用章规定是分公司和总公司都可以用专用章,但是责任承担由总公司负责,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该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


·要求分红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是怎样的
      要求分红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是怎样的?股东设立公司的目的在于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故而在公司盈利之后企业单位的股东可以要求进行分红,但是并不是只要公司盈利就可以要求得到分红的,必须同时满足其他的一些条件,具体来说,要求分红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是什么?一、要求分红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


·什么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什么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一、什么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所签订的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的合同。 合同的内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更改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更改需要的资料有哪些?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并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当法人不再适合担此重任的话,需要对其变更,这要走一个程序。经办人得准备好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更改需要的资料有...


·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该怎么写 一、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该怎么写 一、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文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一人公司注销备案适用) 时间:年月日 地点: 股东成员: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东决定注销有限公司: 1、因为(请参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本公司决定解散,...


·小微企业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标准是什么?一、小微企业标准是什么?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二、小微企业行业划型是怎...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