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标的撤销与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的撤销与无效的区别是什么?(一)事由不同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的商标权无效事由可分为三类:第一,欠缺注册的绝对条件,即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商标法》第10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商标法》第11条)、立体商标不得使用功能性标志(《商标法》第12条)、不得以欺骗手段(《商标法》第41条第一款);第二,侵害在先权利,即侵犯他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权(《商标法》第28条)及其他在先民事权利(《商标法》第31条);第三,注册人违反诚实工商业习惯,包括侵害驰名商标权益(《商标法》第13条)、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擅自以自己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商标法》第15条)、不当使用地理标志误导公众(《商标法》第16条)、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商标法》第31条)、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法》第41条第一款)。(二)时限不同有撤销事由发生即可申请撤销商标权,因撤销事由发生的不确定性,对申请撤销无法设定时限。依照《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权无效宣告的时限分为两种情形:第一,没有时限。对于欠缺商标注册绝对条件的,商标局依职权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宣告该商标无效不受时间的限制;对于恶意侵犯驰名商标权益获得注册的商标,驰名商标所有人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也不受时间的限制。前者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后者体现了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和对恶意行为的严惩。第二,五年。由于民事权利的意思自治性,只有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才能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商标局不得以保护在先权利为由,依职权宣告。而且,在先权利只是一种私权,给予法律保护的同时必须考虑社会关系及市场秩序的稳定性等公益因素。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建立了市场信誉,如果宣告该商标无效,会破坏现存的经济关系。因此,在先权利人的无效宣告请求权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大多数国家规定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起,我国《商标法》第41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亦同。(三)法律后果不同可撤销事由发生在商标权取得之后,被撤销的商标权自撤销后失效。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的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无效事由存在于商标权取得之时,被宣告无效的商标权自始无效。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的规定,依照商标法第4l条的规定宣告无效(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无效宣告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无效宣告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虽然说商标的撤销和无效都会导致商标权的消灭,但是,两者实际上没有任何的可比性的,就比如说在商标到期以后,当事人法定期限内不办理续展的情况下,商标会被撤销,而不是说判定为无效。而且,被宣告无效的商标还很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企业名称侵犯商标权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原告以他人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等侵犯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在先权利为由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转载侵权 转载侵权指将作者已经发表、但明确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在网络上予以转载;或...


·怎么处理职务著作权归属问题
      怎么处理职务著作权归属问题作品分为很多种,包括委托作品、影视作品、职务作品等等,不同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属不同。那么该如何确定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呢?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职务著作权归属问题 所谓职务软件是指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主要是指以下三种情...


·工商总局关于商标侵权鉴定的要素有哪些?
      工商总局关于商标侵权鉴定的要素有哪些?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一、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减免是什么时候?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减免是什么时候?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执收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这意味着软件著作权人为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将免费。《通知》称,4月1日前已发放缴费通知书的登记、查询申请,...


·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
      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 一、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 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件规定,凡是涉及知识产权的诉前临时措施案件,立案部门在进行登记后应当立即移交负...


·签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签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一、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手续。 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


·哪些情形可以提起商标行政诉讼
      哪些情形可以提起商标行政诉讼商标行政诉讼是指在商标管理过程中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其他组织,对处理不服依据《商标法》及《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商标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以及执行活动...


·商标注册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在商标批准注册成功之后,如果想要对商标注册人的地址或者商标注册人的名义以及其他的一些注册事项进行变更,则需要在商标局进行变更的申请和变更手续的办理。想要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地址或者商标注册的名义以及其他一些注意事项,有两个途径可以进行变更,分别是由申请人去到商标局的注册大厅进行办理;...


·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的期限是多久?
      五年,自商标注册之日起。《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