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抚养权优先男方吗?

离婚抚养权优先男方吗?
  
  一、离婚抚养权优先男方吗
  
  不一定能得到,夫妻离婚,如果只有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这个时候必然其中一方是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而只能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在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通常是由离婚夫妻共同协商确定,但要是出现了协商不成的情况,那么也是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父母双方的情况对抚养权问题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会根据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进行: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孩子的年龄等。具体如下:
  
  1、若孩子在两周岁以下,其一般抚养权归属女方,若女方的条件不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则归属权属于男方。
  
  2、孩子的父母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双方均要对孩子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孩子从小不与父母生活,而是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并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的一个优先考虑条件。
  
  3、孩子的意见最重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看,要是未成年孩子的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这个时候法官在离婚的时候处理抚养权问题,就会询问孩子的意见,实际判抚养权归属的时候,往往也是会考虑子女意见的。
  
  4、双方的经济情况,一般要是收入较高的,工作稳定的话,那么这一方,在同等条件下,实际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几率就要比另一方大。
  
  相关法律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收养法》: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从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探视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而不复存在。因此,直接抚养小孩一方不愿意再抚养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若一方送养,也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并且要符合收养法关于送养人的规定.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综上所述,对于离婚抚养权不一定会优先男方,会根据子女的年龄确定是否优先女方,其次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谁更能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也会考虑家庭环境,对于如果女方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那么就会判给男方。
  
  

·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
      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您参考:第一、证人证言...


·怎么样才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怎么样才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怎么样才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


·离婚一定要付抚养费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婚而家里的孩子还未成年的话,那离婚夫妻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这种情况下,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实践中,夫妻离婚一定要付抚养费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一定要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


·女方要退婚都退什么钱
      女方要退婚都退什么钱 只退还男方的彩礼彩金。而吃饭,零食,坐车,买衣服或其它费用,男方是不应该跟女方斤斤计较去讨要的。男方应大度,应该给对方一点怀念的东西。男方为女方所有开支都可以索赔。 退婚有两种可能: 1、一种是对方认为和你没有感情,要和你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


·起诉离婚之后撤诉本人还要去吗
      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之后,还是有反悔的机会的,此时可以向法院进行撤诉。但就起诉离婚来讲,要是原告在起诉离婚之后撤诉的话,那么此时是否还需要本人亲自去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之后撤诉本人还要去吗 1、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需要本人去提...


·夫妻长时间分居的影响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夫妻分居两地生活的原因很多,包括工作原因、家庭原因、学习原因等等,但无论是怎样的原因造成夫妻分居的,对夫妻的感情生活势必都会产生一些影响。那么夫妻长时间分居的影响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长时间分居的影响有哪些 (一) 双方饱受相思之苦,容易引发不...


·去法院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去法院诉讼离婚说的直白点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详细的程序规定,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好的程序来办理,这样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那到底去法院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去法院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过错方离婚赔偿情形?
      一、过错方离婚赔偿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


·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算,怎样分割分居期间的财产
      一般夫妻分居的并不会涉及到财产的清算,但如果是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导致了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那么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算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居后财产怎么算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在具体分割时具体处理,但是在财...


·婚姻法中的复婚需要什么条件
      男女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复婚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复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二、申请复婚的手续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