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故意伤害犯罪怎么量刑?

当事人发生矛盾后,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的,就有可能出现一方当事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加害人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犯罪怎么量刑?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故意伤害犯罪怎么量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的确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⑴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⑶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⑷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⑴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⑵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⑶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二、赔偿会影响故意伤害罪量刑吗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
  关于“故意伤害犯罪怎么量刑”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由于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不同,因此最后对行为人的量刑也是不一样的。

·网络诈骗30万判刑几年?
      网络诈骗30万判刑几年? 网络诈骗形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中奖陷阱、购物陷阱、假冒网站、骗取验证码和密码、假冒他人等,切莫轻易相信或贪小便宜。虽然形式多,但网络诈骗只是诈骗的手段之一,所以会按刑法中的诈骗罪处理。网络诈骗30万判刑几年?诈骗罪根据数额分为较大和巨大不同标准,三十万属...


·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什么(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是否认定爆炸罪是危险犯?
      社会中总是有隐藏的危险分子影响着社会的公共秩序,为了全面的保证公共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规定了危险犯的行为,对于各种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判断标准都各不相同,那么关于爆炸是否认定爆炸罪最是危险犯呢,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一下。一、是否认定爆炸罪是危险犯?根据《刑法》第114条、第...


·入室强奸罪怎么判?入室强奸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吗?
      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不少的强奸行为,这样的行为被社会所不容,更有甚者入室强奸。面对入室强奸,您可能想知道入室强奸是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吗?入室强奸罪怎么判?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入室强奸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吗? 入室强奸不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也只是普通的强奸罪,可能还会...


·有哪些罪名不可以假释2023
      一、有哪些罪名不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构成要件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构成要件 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航空器,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主要用于重要物资和旅客的运输。它在使用中能否正常进行,直接关系到所载乘客和物资能否安全达到目的地的问题。航空器在运行中一旦失去控制,就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


·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有哪些特征?
      除了公理、常识、科学公式等不需要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证明的,其他的都是需要的,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对于一个嫌疑犯是否能够摆脱嫌疑或者是否能够定罪起着很大的作用,那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简单的解释下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有哪些特征这个问题。一、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指国家...


·刑事案件提请批捕期限最长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提请批捕期限最长是多久? 刑诉法规定的逮捕期限,自刑事拘留开始计算,最长三十七天。 《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后的批捕期限: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


·行贿罪从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一、 行贿罪从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


·犯罪预备的中止可以减轻刑法吗?
      犯罪预备的中止可以减轻刑法吗? 一、犯罪预备的中止可以减轻刑法吗?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指在犯罪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 犯罪中止的行为特征: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


·刑事诉讼法不羁押有哪些情形
      刑事诉讼法不羁押有哪些情形 一、刑事诉讼法不羁押有哪些情形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