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拖欠出租房屋缴税罚金标准是什么?

拖欠出租房屋缴税罚金标准是多少?个人出租住房所涉及税种繁多,每个税种的税率、计算方法、征税对象、扣除项目和纳税期限等都有所不同。共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等税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二、逃税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 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三、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 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综上所述,根据目前税法规定,出租房屋的房东应该缴纳房产税,就按照租金收入执行。如果故意拖欠或者偷税漏税,税务部门会要求其补缴税款,并且做出罚金处罚,根据拖欠税款的百分之五十到五倍的标准计算罚金数额。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拖欠数额巨大的,按照犯罪处理。
  
  
  

·期房什么意思
      期房什么意思 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


·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当中,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仍然拒不履行协议条款,或者找出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那若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


·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往往是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其中最具争议的是有关婚前所买房子的问题。那么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情况比较多,在不同的情况下性质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


·没办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买的二手房如果不办理过户的话就很难说这个房子是属于自己所有的,毕竟在我国对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是采取的登记主义。那对于没办过户的房屋,此时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那么该合同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办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


·购买的房改房可以继承过户吗
      购买的房改房可以继承过户吗房改房就是按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叫房改房。房改房可以继承。我国的房改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一按照成本价购买。二按照标准价购买。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不管是通过成本...


·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买吗?
      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买吗? 一、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买吗? 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不能买,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很多时候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而要拆迁当地居民或村民的房屋,此时属于征地拆迁中的一种情形,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出合理的赔偿。但是在不同的年份,实际的赔偿标准可能不一样。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


·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改吗
      不能。贷款期限一经确定,在贷款期间内,借款人不可自行申请变更贷款期限。如发生提前还款,借款人选择缩短还款期限,则由系统根据还款金额自动生成剩余还款期数。贷款缩期业务办理请慎重考虑,办理后不能再恢复原贷款期限,也不能展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开...


·征收方新套路套路—以危房改造代替征收这种做法可行吗
      征收方新套路套路—以危房改造代替征收这种做法可行吗?是不可行的;以危房改造代替房屋征收,征收方的目的是想不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这种征收方式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当事人可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