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征地拆迁中,什么时候申请信息公开合适?

征地拆迁中,什么时候申请信息公开合适?
  
  一、征地拆迁中,什么时候申请信息公开合适?
  
  征地公告之日起即可申请信息公开。
  
  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对房屋征收拆迁的信息是有公示责任的,如果拆迁开始后仍然不公示的,利益相关人或者社会群众可能向政府申请信息公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二、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1、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2、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1、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3、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
  
  (四)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1、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2、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政府机关面对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必须审查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的机密文件以及不在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之内的,如果属于不应公开的内容,那么政府应当在答复内容中,明确写明,该信息不能公开,如果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夫妻离婚在外地可以办理吗?
      一、夫妻离婚在外地可以办理吗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


·取保候审一年后监视居住可以去外地吗
      取保候审一年后监视居住可以去外地吗?监视居住期间不可以去外地,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征地补偿指得是政府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时造成占用土地的,应对群众给予的赔偿。这个政策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的原则。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土地补偿费应当贵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土地附着物则归其所有者所有。补偿费是发到农村集体...


·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西近年来的各种大型建设不断发展,很多新的建筑物都是在原先的土地上进行改建的。在政府向人民征地进行规划和建筑时,广大人民群众对征地补偿是需要做一些了解的。关于征地补偿,根据征地的不同,补偿的标准都是不同的。如果征地时,有地上附着物,地上附...


·政府征地拆迁协议诉讼是不是属于行政诉讼
      政府征地拆迁协议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特征是:(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


·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居民通过房产商或中介购买的房屋通常都是商品房,商品房的建设用地就是商业用地。为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不管是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或是其他用地都有各自的土地使用年限,那么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呢?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应该根据199...


·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
      推动安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虽然已经从过去的农业向工业化转移,这也就意味着安徽省需要通过土地征收来为工业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条件,征收农民的土地也就会涉及到对农民进行补偿的问题。那么,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一、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征地统...


·招标土地出让程序是怎样的
      招标土地出让程序是怎样的 在国有土地出让的方式中,具体包括了招标、协议、拍卖等几种,不同方式出让土地的,具体的办理程序不同。今天我们针对其中的招标,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土地出让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汉江街办、车辆街办、红卫街办、花果街办。 补偿标准:耕地:55400元/亩;菜地:78668元/亩;果园:60940元/亩;茶园:60940元/亩;精养鱼池:60940元/亩;林地:38780元/...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的现象在当前社会非常常见,为了保证城镇的发展总是会需要土地来更替使用,征用的土地拥有人是可以得到相关补偿的,而且一般来说补偿的金额是不会低于土地的原有价值。天然气管道征地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那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1...


·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此是不能继承的。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3、宅基地...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