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地域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地域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一、刑事地域管辖的种类
  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选择管辖。
  (一)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民事案件以作为诉讼的特定法律关系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为标准而确定的管辖。
  (二)专属管辖是指某些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一般地域管辖又可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它是以诉讼当事人住所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管辖的。
  (四)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可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通过协议,选择在某一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而产生的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区内,各该人民法院均有,第23条至33条在特殊地域管辖中常给有关案件规定了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这样一来,就往往发生对同一案件,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民事诉讼法规定,遇有这种情况,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人民法院。如原告同时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这就是所谓的选择管辖。
   二、如何确定刑事案件地域管辖
   (一)如果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住所地。司法实践中,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刑事案件一般包括:被告人流窜作案,犯罪地界限不清,其居住地群众更加了解案情,对被告人的押送又有比较安全方便的案件;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很大,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在其居住地审判的;被告人可能判处、缓刑或者,而应在被告人居住地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造的案件,等等。
   (二)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犯罪地在几个人民法院辖区内的,这几个人民法院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理论根据在于:犯罪地是犯罪证据集中的地方,便于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迅速、全面地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也便于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核实证据,正确及时地审判案件;
  犯罪地的人民群众最关心本地所发生的案件的审判,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便于当地群众去旁听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判,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发挥人民法院庭审的教育作用;犯罪地的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自己辖区内发生的各种犯罪案件,便于人民法院全面掌握犯罪情况,研究总结犯罪的特点、规律和趋势,提出防范的建议和措施,搞好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
  关于刑事地域管辖的种类,具体有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选择管辖四种,针对具体的刑事案件,应该怎样确定地域管辖,则还需要看实际的案件情况是怎样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牡丹江律师。
  
  
  

·应该如何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即使夫妻身处异地的,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但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那您知道夫妻究竟应该怎样办理异地离婚手续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异地离婚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的手续是不同的,应当区别对待:...


·签署房地产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房地产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现在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将商品房建设完毕后,并不是自己销售,而是交给代理公司。这种是比较新颖的商品房销售模式,为了规范各自行为,需要签署一份房屋销售代理合同。一份内容完整的合同可以有效的避免纠纷。那么,签署房地产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几种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几种 一、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几种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农村土地使用一般来说我们都会拥有土地的使用证明,但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遇到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的问题,这样的话一些特殊的情况我们就无法自己去处理,这样的话就可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那如果遇到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问题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一、实际经营管理的收益,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不是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得的收益,不是不当得利 根据剩余价值论,生产资料在生产中不会产生新价值,只有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才能产生新的价值,出现增值,即产出减去投入的余额——收益。增值的收益部分不是承包地、...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2023山西是多少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山西是多少2018山西高铁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征地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 莲花县征收土地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征收土地秩序,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有哪些?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有哪些?一、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


·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随着我们过城市化的不断发展,我们过城市在进行不断的扩大,城市本身所具有的土地已经不能够满足其发展,因而就会像周边的农村进行扩张。这样就对对农村的土地进行征收,那么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以下我们就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解一、农民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土地的征收,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向被征地者支付补偿金的,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仅相同,故而各地的征地补偿金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呢? 一、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


·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