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规定需要在得到伤残鉴定书之后才可以获得赔偿,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
一级基数×年限×100%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10%;
二级基数×年限×90%二级伤残 9%;
三级基数×年限×80%三级伤残 8%;
四级基数×年限×70%四级伤残 7%;
五级基数×年限×60%五级伤残 6%;
六级基数×年限×50%六级伤残 5%;
七级基数×年限×40%七级伤残 4%;
八级基数×年限×30%八级伤残 3%;
九级基数×年限×20%九级伤残 2%;
十级基数×年限×10%十级伤残 1%。
二、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若是驾驶员在醉驾之后驾车,或者是有其他的违章行为,一旦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是会导致他人受伤的,还有可能会使得对方直接致残,此时为了使得残疾者可以维持正常的生活,肇事主体在对方拿出残疾认定书时,是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的。
·购房后逾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规定?
购房后逾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规定?购房后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
·一、交通事故同责有人伤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同责有人伤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登记客户信息(被保险人和伤者的姓名,电话,车牌号)。
(二)询问。
1、询问对方是否为客户,是否报案认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已经查勘定损。
2、询问客户是否在其他柜台理赔。
3、询问客户是否有车损,车辆是否修理结束...
·一、婚前交通事故会强制到配偶吗?
一、婚前交通事故会强制到配偶吗?
不会,因为婚前交通事故并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造成的。但婚后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赔偿,这种情况下,只要在属于在夫妻续存之间所得到的钱还有房子或者其他的财产都需要拿出来赔偿受害者;作为夫妻的另一方就必须要对自己的财产如实的报出,...
·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
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
所谓“醉驾”,是醉酒驾驶的简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醉酒驾驶是指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凡是开车的市民,都有这样的经验:如果碰到交警...
·儿童交通类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儿童交通类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儿童交通类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鉴定时机,是指伤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需要负责任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需要负责任吗?
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是需要负责任的。这种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相关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大约是多少天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大约是多少天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
·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取车吗
?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取车吗不签名是违法的。应当在车辆进行相关技术鉴定后,交警队伍不会在车辆检验报告发出后三日内发出复检申请,另一方不向法院申请保险。交警必须通知各方提车。否则是违法的。交警依法作出事故是一项法律文件,依法需要送达事故当事人,但当事人是否签字,并不影响事故的效...
·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而要是当事人不服的话,则允许申请进行复核。而这个复核也是有具体程序的。那到底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
·一、交通事故骨伤没拆内固定能先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骨伤没拆内固定能先评残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