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分家析产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分家析产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继承与分家析产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原则的界限。继承往往会伴随分家或析产。但是,继承毕竟与分家析产不同。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区别,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
  
  继承是指财产所有权从被继承人转移给继承人,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而分家析产是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明确,即进一步明确家庭共有财产的各共有人具体对哪一部分共有财产享有独立有所有权,不发生整个财产所有权主体变更的问题。
  
  (二)财产基础不同。
  
  继承的财产基础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即可用于继承的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而分家析产的财产基础是家庭共有财产,即供分家析产之用的财产是全部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对此享有共同的所有权,至于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则不属于分家析产的对象。
  
  (三)两种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不同。
  
  能够引起继承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只能是被继承人的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分家析产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通常是各共有人的合意。
  
  (四)适用的法律不同。
  
  处理财产继承事宜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而分家析产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在我国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同时,在很多情况下是以习惯为依据。
  
  (五)发生时间不同。
  
  继承只能是在被继承人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才能开始,被继承人生前是不可能发生继承问题的;而分家析产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赠与协议(赠与合同)是当事人个人意志和权利的统一。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合同即告成立。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分家协议(分家析产)则是权利当事人集体意志和权利的统一。两个以上的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不能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任何一方不同意协议,则分家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分家析产协议和遗嘱的主要区别在于性质不同,分家析产是几方当事人针对于共同的财产,进行公证后的分割。而继承遗嘱的财产,则是由遗嘱人立下的遗嘱来执行的,那么财产的所属权也是根据遗嘱的内容授权给该继承者。
  
  

·游戏男扮女自愿充值算诈骗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属于诈骗:1、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离婚时男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男人转移财产怎么办?1、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2、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


·夫妻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
      夫妻中的一方如果想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那首先要知道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法律中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那是否意味着离婚起诉也应该去一方户口所在地呢?下文中,我们一起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


·结婚后怎么迁户口
      结婚后迁户口的流程如下: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当事人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7、当事人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


·私自把夫妻共同财产给一方可以吗?
      私自把夫妻共同财产给一方可以吗不可以。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夫妻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夫妻间不存在一方凌驾于他方的特权,任何一方违背他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二、一方可以擅自将夫...


·拘役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拘役缓刑影响不大。缓刑是指对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人先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该刑罚,而是由特定的监督考察机构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罪犯考察,根据其表现来决定是否执行具体刑罚的制度,罪犯在考验期遵纪守法,没有出现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的,原判刑罚就可以不用执行了,通俗点讲就是缓刑不用在监狱执...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1、请柬 在选择请柬时,可以找一些比较有个性的请柬来吸引人的眼球。 2、签到簿 要提前准备签到簿和签到笔,若酒店有准备的话,婚礼当天提早找酒店领即可 3、酒水、饮料 在购买酒水、饮料时,要计算好桌数,比如:婚礼按20桌...


·现在按国家标准抚养费多少钱
      相信您对于抚养费都有所了解,身边的亲友也会讨论抚养费的问题,孩子的抚养费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付。但是现在按国家标准抚养费多少钱,国家标准是根据实际的生活水平还教育水平来制定的,可以确保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最基本物质基础。接下来,可以随我们一起到下文详细了解一下抚养费的内容。 ...


·彩礼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
      彩礼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


·抚养权能转让给老人吗?
      抚养权都是父母享有的权利,在父母没有履行抚养能力的时候,是可以转让抚养权的,这时候法院也是支持的,那么抚养权能转让给老人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抚养权能转让给老人吗 在孩子的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时候,抚养权能转让给老人,该老人必须是...


·办理离婚需要身份证吗?
      办理离婚需要身份证吗?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