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需分割。
  
  除夫妻约定、《婚姻法》第18条及司法解释的特别规定外,婚姻法将夫妻的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特有财产规定为个人所有。个人财产,规定范围后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财产的区分
  
  夫妻离婚时,如除夫妻外还有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要注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财产区分。在共同生活中,所有的家中财产被视为家庭财产共同使用。但是,家庭财产中,有属于所有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也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也有属于部分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离婚时,要注意将夫妻共有的财产从家庭共有的财产中区分出来,进而才能由夫妻双方分割。
  
  属于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主要是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所创造的财富,家庭经营所得收益以及以之购置的家庭财产,共同继承的遗产等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家庭财产中可能包含成年、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由其通过劳动、继承以及受赠与、遗赠所得财产,人身受到伤害所得赔偿金等等,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亦不能将所有家庭成员共有财产都当作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三、分割的原则与方法
  
  1、双方协商处理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律许可并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只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就应当予以承认;在协商不成,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判决。当然法院判决的原则与方法也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指导。
  
  2、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这就是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在离婚时,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分割共同财产时需照顾子女利益,照顾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将共同财产分给子女一部分。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我国婚姻法对于判决离婚,实行破裂原则离婚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均可以获准离婚。即使是因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可获准离婚。但是,如离婚是一方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精神的伤害,也严重破坏夫妻感情。所以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与痛苦,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需要说明的是:照顾并不是一种民事责任,其性质不同于离婚时损害赔偿。得到照顾的一方依然可以依据离婚时损害赔偿的规定要求获得赔偿。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
  
  (5)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4、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不能因婚姻关系的持续转化为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是说,自此,我国原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将夫妻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个人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的规定废止。如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赶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就不再使用,即“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5、离婚时住房问题的处理
  
  如果离婚当事人不能对住房问题达成协议,住房问题的处理经常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对离婚时住房可做如下处理:
  
  6、夫妻共同所有的住房
  
  有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获得的赠与,但父母明前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离婚时住房为共同财产,按照一般共同财产分割。对不宜分割使用,以及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有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7、一方个人所有的住房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为一方所有的,离婚时住房一般仍归该所有人。如另一方离婚后确实无房,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准许其暂住,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法院也可判决无房一方例外租房居住,若经济上确有困难时,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综上所述,在婚姻法中对于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都会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来进行分割,而在财产的分割当中会有一些特殊的部分在分割的时候会产生争议,但在婚姻法中也制定了相关的解决办法,所以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都不会偏袒任何一方的。
  
  

·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
      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办理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那具体来说,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更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离婚纠纷中,若生育有小孩,双方不能就抚养小孩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判定小孩...


·离婚协议如何更改,更改离婚协议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协商下共同签署的协议,在协议成立后,只要双方同意,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可以进行更改的。那么更改离婚协议要满足什么条件呢,离婚协议如何更改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在下面问您解答。 一、更改离婚协议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


·怀孕离婚官司怎么打
      怀孕离婚官司怎么打 1、离婚有两种方式:①民政部门登记离婚;②法院诉讼离婚。2、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3、《婚姻法》法律规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时男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男人转移财产怎么办?1、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2、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


·网上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
      网上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网上遇到婚姻诈骗可以到自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诈骗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


·夫妻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现实生活中,与过去相比,现在的夫妻婚姻关系不如以前爷爷奶奶辈稳定,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过于平淡或是其他因素导致婚姻破裂,在双方育有孩子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会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大多数夫妻都对此不太了解,那么夫妻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


·没钱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由一方实际抚养孩子的,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这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但现实中有的人离婚之后却没钱支付抚养费,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没钱付抚养费会坐牢吗?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钱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


·离婚协议能改吗?
      协议离婚时,夫妻会签订离婚协议。但是离婚以后,可能会有一方觉得离婚协议让自己吃了亏、对方占了便宜,于是就想变更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能改吗?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离婚协议能改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


·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段婚姻走到了尽头,夫妻双方除了对财产进行分配之外,最重要的是商议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离婚之后,如果由父亲抚养孩子,那么母亲就需要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用于孩子的生活及教育等花费。那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


·一、自愿净身出户还给抚养费吗?
      一、自愿净身出户还给抚养费吗?净身出户也有义务抚养孩子,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其人自身经济条件,结合双方协商的结果。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1、净身出户是指...


·房屋买卖中,违约方应赔偿差价损失吗
      1. 由于近年来房价波动较大,房屋差价损失就成为二手商品房交易损害赔偿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大多数二手房买卖纠纷损害赔偿案件都是因为卖方恶意违约造成。 2. 关于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如双主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其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可通过...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