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使得房屋赠与除具有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属性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殊属性:
   一、要式性。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的,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这里的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因此,赠与房屋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二、如办理过户应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受赠人应持“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没有相关公证文件,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拒绝办理。
   三、如赠与房屋已交付受赠人使用,但尚未办理过户,该赠与不能任意撤销。原则上,房屋赠与的交付完成是以办理完过户手续为交付条件的。但根据《民通意见》的相关规定,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交给受赠人,受赠人也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此时,赠与人则不能再行使赠与的任意撤销权。
  关于房屋赠与的撤销权,法律为了保护赠与人的权利,赋予其两项撤销权,即: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原则上,赠与物交付之前(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但经过公证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则不能任意撤销。在赠与物交付完成之后(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赠与人如想撤销赠与,只能行使法定撤销权。法律一共规定了三种法定撤销的情况: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是对赠与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该权利行使的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除此之外,在赠与人经济情况明显恶化时,法律还给予了特别的救济。根据《合同法》第195条的规定,如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即使赠与合同未被撤销,但赠与人也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最后,对于现行社会上流行的房屋“真买卖、假赠与”的行为,其中蕴涵了巨大的法律风险。首先,虚假的赠与合同本身为无效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自始无效。卖房方想反悔时,很可能会以此大做文章,达到使买卖无效的目的。其次,房屋交付使用后,如存在一定质量问题,购房者很难以赠与合同要求卖房方承担责任。因为根据赠与的规定,只有赠与方故意不告知或是保证赠与物无瑕疵时,才能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标准在实践中要求非常高。再次,虽然本次买卖购房者逃避了营业税的交纳,但如果该房面临下次出售时,出卖方将承担更重的税费。因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出售所得收入-上次购买价格-规定的税费=计税标准,再以此为基数,按20%交纳。如果“上次购买价格”为零时,就不能抵扣,此时的计税标准显然是不划算的。最后,如果该行为不幸被税务部门查处,会被定义为偷税漏税的行为,轻则罚款,重则构成刑事犯罪。
  因此,在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赠与人要特别注意自己的撤销时间点已经撤销的方法。如果在赠与完成以后,赠与人还想拿回自己的房产的话,只能通过司法诉讼和举证来解决。要赠与房产的话,赠与人还是需要考虑多一点,确保赠与后的事情和自己当初的想法一致,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申请的房贷,一般多久能批
      申请的房贷,一般多久能批一般银行贷款审批是15天左右。如果遇到政策变化,时间可能会延长到1个月。或者是银行资金紧张,这个时候贷款可能就需要排队,时间就会进一步延长。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得到审批,可能是您的材料或者资质不满足贷款条件,万一不能办理,银行也会通知您本人的。在审批之后,银...


·江西省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江西省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随迁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的加剧,拆迁的步伐也在加快。对于房屋拆迁,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的问题,都希望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补偿。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的差距,城市与城市之间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但所有的补偿标准都是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


·洪江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洪江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洪江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离婚以后房产会怎么分配
      离婚以后房产会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


·购房违约金上限30%的依据是什么
      购房违约金上限30%的依据是什么?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一、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


·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否抵押
      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否抵押 一、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否抵押?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抵押,因为不能证明产权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因为实际购买的房屋类型不同,导致当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因为实际购买的房屋类型不同,导致当事人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但我们总结了一下,其实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在需要注意的事项上面有一些共通点,那究竟房屋买卖要注意什么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买卖纠纷一:借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 房屋...


·哪些情形会导致房子无法过户
      房子属于不动产,在我国对于不动产采取的时登记主义,只有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是属于自己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房子无法过户的情形,那到底哪些情形会导致房子无法过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房子无法过户 房屋交易不仅流程多,暗含的陷阱也多,会导致房子无...


·一、房产口头遗嘱怎么过户?
      一、房产口头遗嘱怎么过户?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情况危急的情况下口授制成的。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了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五种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口头遗嘱容易被人篡改、伪造、容易失实,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采用口头形式设立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的精神,只有在下面两种情况都具备时,遗嘱人才...


·无遗嘱房产继承顺序具体是怎样的
      无遗嘱房产继承顺序具体是怎样的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