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吗?

一、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吗?
  
  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在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之前因为家庭暴力的物质损害,因为家庭暴力精神痛苦,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提出损害赔偿的必须与提起离婚诉讼一并提出,否则法院会不予受理。
  
  二、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3.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6.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三、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明确表明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因为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
  
  《婚姻法》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如果是因为家庭暴力离婚的,你有权请求你前夫给予损害赔偿。
  
  因家庭暴力而请求损害赔偿的,通常是在离婚时提出。如果在离婚时没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并且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放弃这项请求,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一年内,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对方如果不同意,受害方可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诉讼请求。
  
  怎样界定家庭暴力?我国新《婚姻法》未作规定。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其明确作了规定,指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家庭暴力问题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据中国科学院调查,全国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占30%,近年来,由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不断增多,施暴者理应对受虐者给予损害赔偿。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是一方实施家暴行为,另一方在掌握其实施了该行为的确切证据的前提之下,可以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此时也可以同时提出希望得到赔偿的请求,当然若只是提出赔偿的请求,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我国现行离婚政策是什么?
      在生活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要终止婚姻关系,即离婚。离婚作为一种法定关系的结束,我国法律也对离婚这一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我们的我们也对我国法律中关于离婚政策这一方面专门整理了下文的相关知识 一、我国现行离婚政策之离婚法定条件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一般认定家暴行为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二是受害者自拍受伤的伤情照片;三是医院的伤情报告;四是证人、证言;五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家暴受害者可收集这些证据...


·一、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


·办理再婚登记收掉离婚证吗
      再婚登记收掉离婚证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婚还需要婚检吗再婚登记和第一次结婚登记,在很多方面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在婚检方面,再婚登记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先进行婚前检查,新《民法典》规定现在...


·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结婚
      对男女结婚作出严格的条件要求,这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实践中,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因此导致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那么在我国,男女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结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民...


·新婚姻法不允许离婚的情况都有哪些
      如今我们说的新婚姻法,其实也就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内容,毕竟距离上一次对婚姻法的内容进行修订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而在这个司法解释中对夫妻不准离婚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新婚姻法不允许离婚的情况都有哪些。 一、新婚姻法不允许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1、女方在怀...


·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判离的法定标准,顾名思义,就是指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必须判离的标准。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夫妻想法院起诉离婚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判决离婚的。那么在什么情形下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离婚孩子抚养权按什么条件判给
      离婚孩子抚养权按什么条件判给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3、硬性条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


·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
      世间的案件种类有许多,有的是民事案件,有的是刑事案件。依照起诉人不同来区分,有以个人、法人为主体进行起诉的,也有一些案件以国家为主体,发起诉讼,即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国家公诉案件。您一听这个名头,觉得这类案件一定事关重大,却又不知道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下面,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解一二。...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吗?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吗?登记离婚明确了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中冷静期的适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