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工资,需要怎样办理


  一、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样去讨回工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劳动者代表公司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劳动者在其企业的上下班的打卡记录、工作证等;
  
  
  4、录音、录像、照片:劳动者在上下班时的录音录像,或者其他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5、网络聊天信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往来的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并证明通讯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
  
  
  6、手机短信往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往来的短信记录。
  
  
  (二)关于诉讼费一般是原告先行支付,然后等到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结果决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关于律师费除非有特别约定,一般是谁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对于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从而免除律师费,法院诉讼费方面,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免交、减交或缓交。
  
  
  这有一个法律常识就是:
  
  
  劳务纠纷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且成本较低、程序较为简便,所以如果不是分歧特别大,内容特别复杂的都可以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那么,该找谁来做劳动仲裁呢?一般是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
  
  
  劳动仲裁委会向你索要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时,只要将你在最开始收集的那些证据(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来就行了。
  
  
  在我国相关的劳动者,在未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积极的收集自身的劳动证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相关的劳动费用时,可以向相关的劳动部门出示。进行相应的办理,讨要自身的劳动报酬作为法律依据。
  
  
  
  

·听力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所从事的工作不同,所以面临的环境也是不一样的。有些工人每天所面临的环境可能都会存在着巨大的噪音,这样会对自己的听力造成一定的损伤。当听力造成损伤以后,也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按照鉴定标准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听力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什么? 一...


·新员工入职就要签合同吗?
      我们知道,员工进入企业工作之后,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基本权益。但实践中,有些公司会为员工规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以考核该员工是否符合企业的用人条件,在试用期内企业可能会不与员工签订合同,那新员工入职就要签合同吗?法律上是否有相关规定?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新员工入职就...


·提起劳动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劳动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


·一、劳动合同解除主体错误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解除主体错误怎么办? 就劳动合同解除而言,用人单位作为人事管理者,掌握着劳动者未领的工资以及为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权力,而劳动者一般仅握有员工手册、办公用具等物件。在双方博弈过程中,用人单位明显处于强势地位。用人单位如欲解除...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应该如何计算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


·江苏省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
      江苏省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 江苏省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发挥调解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作用,公正及时地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境内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社会...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市政工程是一个城市建设过程中主要的工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市政工程是一个城市建设过程中主要的工程,包括市政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和园林工程等。市政工程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建设单位务必要保障市政工程质量达标。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会组织对其验收。那么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


·加班工资需要上个人所得税么
      加班工资需要上个人所得税么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


·职工在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受到单位逼迫而辞职的,通常可以
      职工在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受到单位逼迫而辞职的,通常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补偿。但要是职工属于自动辞职的话,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自动辞职有没有补偿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自动辞职有没有补偿金自动辞职不一定没有补偿金的。如果是单位存在下列情况,还是应当...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劳动者与雇佣单位比起来,往往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对劳动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有益处的。有时候劳动者会碰到劳动合同不续签的情况,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为您解答。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如...


·广东省中山工伤伤残鉴定十级赔偿多少钱?
      根据工伤伤残等级的不同,自然得到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那么工伤鉴定十级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规定,不同的用人单位在最低限以上也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中山工伤伤残鉴定十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