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是怎么计算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是怎么计算的?
  
  《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以,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代通金适用的法定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由此可知,法律明确规定,适用代通金的情形只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特定的三种情形。
  
  二、员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1、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如果协商解除无协议,那么将会给用人单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隐患。口说无凭,立字为证。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图省事,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将协商的成弟尽固定下来,防止发生劳动争议后很难举证的情形。
  
  2、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类型。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签订解除此协议时,协议中必须写明解除劳动合同是经企业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解除的。这样,可以防止员工把协商解除说成是企业单方解除,要求企业承担相关的责任。
  
  3、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对于协商解除合同而言,由于协商解除合同的提出万不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后果就不同。因此,解除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提出还是员工提出的至关重要,它涉及到企业是否须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4、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
  
  这主要包括:
  
  (1)工作交接;
  
  (2)工作终止;
  
  (3)财物返还;
  
  (4)债务清偿;
  
  (5)应支付的工资和补偿金;
  
  (6)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竞业禁止。
  
  关于代通知金的计算方法不能单纯的只考虑员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并不仅是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如果过高的话不足以采信,上个月的工资如果过低,也不能选择最低的工资标准来发放代通知金的。所以,实践操作中采用的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按照职工当年的平均工资赔偿代通知金。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 工程质量问题是国家关心的重点问题,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要符合国家的规定。但是不同的工程所需要的质量等级是不一样的,不能一刀切的要求所有的工程都打到同一个质量标准,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制度,将不同的情况分开处理。 一、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


·线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尤其是从事危险行业的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伤并被鉴定为工伤的,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伤的劳动者或工伤的劳动者亲属有获得工伤补偿的权利。不同级别的工伤有不同的补偿标准,那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线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线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根据...


·工伤认定职责,以及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职责,以及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职...


·在生活当中,大家可能因为工作的原因都需要进行租房来解决自己的
      在生活当中,您可能因为工作的原因都需要进行租房来解决自己的吃住问题,但是在租房的时候,我们在这里要提醒您一句,针对房屋内的一些东西,自己最好不要进行人为的损坏,如果对房屋内的东西进行转换的话,自己是有义务进行维修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租赁房屋的维修范围主要有哪些? 一、租...


·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有多长?
      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有多长?加班,对很多劳动者而言已经不是很陌生了,而且很多劳动者都不愿加班。甚至有些用人单位还会加班工资发生纠纷,那么劳动者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下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有多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有多长? 加班工资...


·员工在运动会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员工在运动会上受伤算不算工伤?在企业办的运动会上受伤算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2、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


·临时工劳务派遣公司会拖欠工资吗
      临时工劳务派遣公司会拖欠工资吗 一、临时工劳务派遣公司会拖欠工资吗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通信工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如果通信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会影响到人们之间信息的传递,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确保通信工程质量是建设方和施工方共同的责任,我国在这方面也出台了具体指导办法。那么通信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


·员工签订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
      员工签订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员工进入公司入职工作,公司都应与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其目的是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利。可是当员工签订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由于您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往往有很多疑问。下面由为你解答。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工程质保期过了期限产品质量问题由谁承担 一、保质期过后产品
      工程质保期过了期限产品质量问题由谁承担 一、保质期过后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 产品过了保质期后,发现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厂家或销售者承担退换货责任? 产品过了保质期以后,如果因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引起了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是否可以要求厂家或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上下班受伤能报工伤吗?
      上下班受伤能报工伤吗?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过是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