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赔偿金范围的仅限于以上两种,其他的类似于职工只要提前提出来离职,就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无效的。而且在以上这两种情形当中,即便是劳动者违约,要支付的违约金标准也是有上限的。
  
  

·根据相关的规定工伤鉴定得多长时间?
      根据相关的规定工伤鉴定得多长时间? 工伤鉴定多长时间才能做完?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因工负伤、患丧失...


·弱电工程发票怎么开?
      弱电工程发票怎么开?弱电工程发票的重要性一、弱电工程发票怎么开 开发票的主要依据就是你和建设单位的合同,再带些开发票的一些常用材料,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弱电工程发票怎么开可以关系到一个公司的财务、税收以及公司的正常运营,可以关乎到工程是否可以顺利开展及继续。...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是什么
      分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分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分项工程的范围:如钢筋工...


·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如何理赔
      工伤鉴定完毕以后,其实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接下来和用人单位要协商工伤赔偿的事宜了。对于员工来说,工伤鉴定、工伤认定都已经全部进行完毕,用人单位在进行赔偿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当然赔偿金的事情肯定是要员工积极的进行处理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如何理赔? ...


·劳动合同未写工资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未写工资是否违法这种情况是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九大要素。该九类要素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 立地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哪些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分类与编号 1.1.1 工程资料分类的目的是便于管理,本规程主要是按形成、收集和整理的单位不同来划分工程资料的,竣工图因有较强的独立性而单独将其列为一类。 1.1.2 基建文件和施工资料因为点多面广种类繁多,本规程对其做了进一步的细...


·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
      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 一、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 是否有违规操作,和认定工伤无关。工伤认定采取的是无过错原则,即使违规所致,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也属于工伤。 如果发生事故,不论是否属于职工违规操作造成的,用人单位都应该给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职工的行为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


·劳务和劳动合同的不同发生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在哪?
      在生活工作中,劳动关系是最平常的合作方式,为了保证相互之间的利益通常会以合同的形式,但是在发生到劳务合同纠纷时,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怎么能快速有效的保全自己的利益呢,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范围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简单为您做个介绍。 一、劳务合同纠纷管辖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每个工作的额人都需要了解一下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所以保留劳动关系劳动法中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以及如何能够确定劳动关系?下面为您一一进行解答帮助您理解。 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


·公司倒闭员工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倒闭员工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倒闭员工赔偿金规定 如果企业倒闭,员工遣散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计算支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