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陪客户吃饭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且因醉酒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二、工伤赔偿范围: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医疗费:据实报销。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10级8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的认定是非常的严苛的,有一些人员他们可能在现实生活当中确实由于工作方面的特殊的需要来陪客户喝酒,但是这并不是一种普遍的需要,所以并不能够认定成为工作原因,在这段时间当中如果发生意外性伤害的话,不属于工伤。
  
  
  

·总包与分包工程名称一样吗
      总包是总承包单位,负责这个项目的管理运作,直接对甲方负责,由建立进行监督。分包是与总承包单位协商以后负责其中一个分项工程的队伍。《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协调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关系,不少企业兴修水利工程,鉴于此,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检测的内容等都做了概括性的规定。由于不少朋友不知道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


·哪些人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很容易受伤的,而此时是否能够被定为工伤,就需要进行认定。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从法律上面分析,究竟哪些人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伤...


·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多久 说起防水工程,与每个人的生
      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多久 说起防水工程,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到看不到的地下防水,小到我们家家都有的卫生间厨房,还有顶层的屋面防水,而在生活中,也经常见到大大小小的防水维修公司,正是因为防水公司各式各样,做的防水质量也有好坏,那么,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多少呢? ...


·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些简易工程,涉及不到复杂的工序及太多的人员,施工方会和工程建设方签署一份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尽管协议内容比较简单,但是也要确保条款完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所体现。否则,后期可能会出现合同纠纷。那么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


·员工工伤认定书何时生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来保护每一位合法公民。现如今在城市中,有很多的弱势群体,而农民工就是其中一类。他们工作危险性高,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容易受到威胁。往往又因为受教育程度低而不能维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员工工伤认定书何时生效这个问题,来帮助您维护...


·不能胜任工作该怎么认定?
      劳动者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时经常发生纠纷,企业说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员工说自己的能力符合企业的要求,两者之间对是否不能胜任工作达不成一致性的意见,从而发生争议。那么,不能胜任工作该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能胜任工作该怎么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结论,需要以下几个方...


·工伤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办法是什么?
      工伤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办法是什么? 一、工伤仲裁申请法律援助是办法是什么? 遭遇工伤纠纷,工伤赔偿款迟迟不下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当事人需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通过诉讼主张权益,且该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可以仲裁申请继续履行合同吗?
      一、可以仲裁申请继续履行合同吗   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项工程的修建在也变得随处可见,可以说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工程所组建而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会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存在危险。为了加强工程单位的责任心,国家立法机关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做了概括性的规定,具体来说,处罚办法有哪些...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如何计算?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如何计算? 一、工程欠款诉讼时效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