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如何进行?

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如何进行?
  
  一、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如何进行?
  
  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应当严格的按照《婚姻法》当中的规定进行确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则明确了具体财产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精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参照1993年9月23日劳动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津贴、补贴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主要包括劳动收入和资本收益。具体形式除设立公司、企业、办厂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等多种方式,从事上述活动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收益
  
  “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果作者的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能出版或被采用,其即仅属于一方的精神财富,尚不具备物质财富的内容,故不能请求分割。但如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然出版或被采用,由此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该收益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包括一方婚前或婚后的个人财产投资后取得的收益。投资性收益凝聚的是双方或一方的体力或脑力劳动的付出,虽然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双方的付出表现方式不同,但即使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可抹杀,故虽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收益应共有。这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对 “投资”的判断。我们认为,只要这种“收益”由一方或双方的劳动付出所获取,就应认为是“投资”所得。我们注意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增值”理解不难,但这里的“孳息”我们认为应作限缩解释,比如虽然房屋租金在民法理论上属于“孳息”,但租金的获取也是需要对房屋进行经营后所获,故认定为“投资性收益”较为合适。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对于养老保险金,《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和共同财产的认定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只有确定这些范围之后,才能够做出一个清楚的分割与承担。比如说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婚后当中所取得的一些财产性的收益,但是并不包括一方因为意外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商家价格欺诈赔偿几倍?
      商家价格欺诈赔偿几倍? 消费者在购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在意这商品的价格与其商品的本身的价值是否相符。但是有些无良商家却对商品进行伪造,模糊视线,乱标价格,使消费者的权益收到侵害。现在我们就来说说商家价格欺诈赔偿几倍? 一、商家价格欺诈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


·一、判决后抚养费给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判决后抚养费给付时间是什么时候?如果是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中有抚养费的具体支付等内容,那么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履行离婚协议的抚养费内容,拿到有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


·我国对卖淫女怎么判刑处罚
      现在,卖淫行为仍旧属于我国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之一,而很多时候进行卖淫活动的往往都是女性,当然嫖娼的一方则多半为男性。但不管是卖淫还是嫖娼,一旦被抓肯定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那我国对卖淫女怎么判刑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


·离婚一次性抚养费是否可以?
      抚养费是牵扯有小孩家庭离婚时重频率的问题,双方可以自行商议或者是法院根据小孩的成长优势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一方,而另一方就需要每年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离婚一次性抚养费是否可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必须在离婚一次性抚养费吗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离婚打官司要钱么 要多少钱
      离婚打官司要钱么 要多少钱随着我国离婚率的增长,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出现在法庭上,而离婚打官司要钱么,离婚打官司要多少钱,这也成为了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一、离婚打官司要钱么?离婚打官司要钱。离婚打官司需要支付离婚诉讼费和请律师的费用。二、...


·农村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
      现在在农村地区离婚率也是比较高的,如果家里面有未成年的孩子,那此时就是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一并作出处理才行飞,否则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其中就涉及到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那农村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 随着农村...


·离婚案起诉多长时间能开庭?
      离婚案起诉多长时间能开庭?离婚案起诉多长时间开庭法律上并没有直接规定,只是规定起诉立案后一周内案件从立案庭转到审判庭,审判庭分发到具体审判员处需要两到三天,审判员一般会在一周内通知当事人领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开庭时间一般会在双方都领取传票之日起,给双方30日的举证时间,开庭时间应...


·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一、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显然女童饭店叫喊被踹,对孩子人身造成损害,赔偿由打人者承担。 侵害人致人受伤,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


·重婚婚姻无效纠纷判决结果出来还能上诉吗?
      重婚婚姻无效纠纷判决结果出来还能上诉吗?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