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以上就是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通过诉讼进行解决,但是过程涉及到诉状的书写还有证据收集的事项,是权利人很难自己完成,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商标权律师,他们在侵权方面实务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有什么?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 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三是若 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 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 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该怎么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法院了吧。如果是打算向法院起诉的话,不确定管辖法院,那么案件也是不会得到受理的,也就不能听过诉讼方式解决相关纠纷。
  
  
  

·假冒专利罪如何处理,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并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时候,就会构成假冒专利犯罪。那么您知道我国对假冒专利罪是如何处理的呢?又该如何来认定假冒专利犯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冒专利罪如何处理 1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商标注册证和著作权登记证有什么区别?
      商标注册证和著作权登记证有什么区别?商标注册证和著作权登记证的区别具体如下:1、申请机构不同版权登记的主管单位是国家版权局,商标注册的管理单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2、保护对象不同商标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版权主要保护是作者所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


·发明人专利权变更收费是多少
      发明人专利权变更收费是多少1、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2、证明文件: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


·什么是著作权?
      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主要是指原创性的文章类,艺术类,原创的一些作品的著作的一个权利。(其中包括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原创性的东西具有一定的著作权利,可以是由电影开发的一个想法,艺术的一个尝试的过程所灵感下来的一个著作版权。而这些版权是具有法律保护效力的,不经本人允许,一律不...


·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
      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 生活中如果我们对相关行政部门做出的决定不服的话,我们是可以向其上级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的。不同的事情的行政复议的叫法是不是都一样呢,比如说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吧。 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


·在什么情况下商标侵权案免责
      在什么情况下商标侵权案免责《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


·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


·职务作品专利权归属是什么
      职务作品专利权归属是什么新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


·商标侵权的证据构成包括哪些?
      商标侵权的证据构成包括哪些?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商标权人首先应了解的。了解这些情况对商标权人对付商标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商...


·专利权和版权的区别主要是哪些
      专利权和版权的区别主要是哪些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专利保护延及思想,版权只保护表达形式,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产品外观设计。2、专利保护技术方案,版权趋向于文学作品,版权保护的是作品文字性东西。3...


·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