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以下五种情况下,股东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一定是公司股东。
  
  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且存在下叙五种情况之一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他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它的特点是依法成立,有独立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公司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例外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出资不实的。出资不实时,由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4、股东抽逃资金。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5、公司注销,如果经清算公司仍有财产,由分得财产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分得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企业破产法》
  
  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第三十四条 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在我国,如果公司宣布破产的话,公司还是要对其所欠下的相关债务和员工的相关安置问题做出一定的处置。会用公司名下的相关不动产和注册资金来对相关的债务和员工进行一定的偿还。如果注册资金和不动产不够处置员工和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就有股东来进行承担相关的偿还责任。
  
  

·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对个人犯罪的...


·夫妻离异信用卡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离异信用卡债务是共同债务吗?信用卡债务不一定是共同债务,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说明是个人债务的,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但现实情况中,个人开通信用卡而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很多,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难免草率。《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


·离婚后分割共同债务起诉状如何编写?
      离婚后分割共同债务起诉状如何编写?1、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夫妻要求承担共同还债的责任;2、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3、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


·追讨欠款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欠债不还可以说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其中有些人是确实不具备还债的能力,但有部分却是恶意不还债,自然在不同的情况下,实际的处理方向也不一样。很多人在追讨欠债的时候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那追讨欠款起诉时要注意什么呢?如果你不了解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内容介绍。一、欠款纠纷该怎么解决...


·合同签订前补充条款有效吗
      合同签订前补充条款有效吗签订合同前签订的协议,如果与合同没有冲突,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因为是在合同签订前签订的,不属于补充协议。二、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签订合同之后,发...


·借款算受贿吗,受贿罪情节认定标准
      在司法机关审判受贿案件的时候,发现其实受贿的表现形式是非常多的,有些情况下,甚至受贿这种行为表现得是非常隐蔽的。例如说国家有些公职人员利用自己向别人借款的借口,看似借款实则要求别人行贿。不过,也不能绝对的这样认为,办案时还是需要区分开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借款算受贿吗? ...


·认定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


·公司债券风险大吗?风险种类有哪些?
      公司债券风险大吗?风险种类有哪些?一、公司债券风险大吗? (一)风险性较大 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二)收益率较高 与风险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


·最新挪用公款罪法律法规是什么?
      挪用公款的案例变化多端,那么你知道最新挪用公款罪法律法规是什么吗?挪用公款的刑法分得很细致,刑法会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处刑,也会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评判,最严重的甚至会判处无期徒刑,具体的法律法规请让本站来为您详细说明。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六、套取贷款相互...


·欠钱不还说给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说给了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具体情况如下:1.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