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标准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标准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于夫妻共有或是一方所有,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所得除了个人特有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可见,当事人可以根据各自婚姻的特殊性自由灵活地对夫妻财产权属进行约定,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即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的有效要件未作规定,不过,夫妻财产约定既为身份财产合同,不仅要符合《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也要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要件:
  
  (1)缔约主体应为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
  
  (2)缔约时,夫妻双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缔结财产约定完全出于夫妻双方自愿;
  
  (4)约定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超出夫妻财产范围,不得规避法律义务;
  
  (5)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此为《婚姻法》第19条第1款中明确规定。
  
  双方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财产约定,也可以在婚前就进行财产约定,但该婚前财产约定在婚姻关系正式成立之后才发生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变更和撤销,我国《婚姻法》未作限制,故应理解为不受限制,允许夫妻变更或撤销其财产约定。
  
  2.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1)工资、奖金
  
  关于工资的含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早有规定。国务院1989年9月30日批准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把劳动奖赏的奖金包含在工资总额组成内。1993年9月23日劳动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第3条明确:“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可见,“工资”由标准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四个部分组成。那么,《婚姻法》第17条所指的“奖金”是指包含在工资内作为劳动报酬一部分的“奖金”,还是指除了列人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以外,由国家、政府以及权威机构对有特殊贡献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如自然科学奖、运动员名次奖等?对此,我们没有找到明确的规定,但却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5年第2期刊登的“刘玉坤诉郑宪秋离婚及分割一方所获竞赛奖牌、奖金案”中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问题的立场。在将该案编人《人民法院案例选》时,责任编辑杨洪逵评析认为,奖金、奖牌对获奖运动员来说是一种荣誉,法律上表现为其享有的荣誉权,荣誉权属人身权,而人身权只能由特定的人独立享有,不能与他人分享或转让,正是人身权的这种属性决定了运动员所获奖金、奖牌的个人所有属性,不能等同于一般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包括劳动收人和资本收益。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因此有人认为个人经营所产生的债务由个人承担,与夫妻之间权利义务不一致,民法通则应作出相应修改。其实这个矛盾并不难解决:如果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以婚前或婚后个人财产经营的,其债务应由个人财产承担。如果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经营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是以个人名义经营,应经营产生的债务当然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具有很强人身性的智力成果权,但同时也会产生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但实际取得却在离婚之后的这部分知识产权性收益,也应为夫妻共同所有。实践中可以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已经明确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作为判断该部分收益归属的标准: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无论收益的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该收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离婚后的,该收益为个人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与原《婚姻法》规定的精神不同,修正后的《婚姻法》对继承和赠与财产的归属进行了区分:凡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也就是说,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所得,以及在遗嘱继承和赠与中,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没有指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由于该司法解释对“投资取得的收益”并无明确界定,实践中可以根据不同财产形态的性质区别认定:
  
  第一,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第二,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依照《婚姻法》第17条第(2)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第三,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孽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第四,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一般来说夫妻财产中包括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而只有共同财产才是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需要分割的财产部分。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是否离婚,这部分财产均不在被分割的范围内。所以,在离婚分割财产之前,先对财产的性质进行认定也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法院判决离婚后子女归属不服是否可以上诉
      孩子的抚养权一直是离婚夫妻争论不休的焦点,而法院也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各种综合情况,为孩子选择一个相对而言比较有利的生长环境。那么,如果裁决已经下来了,法院判决离婚后子女归属不服是否可以上诉?这里面会牵扯到抚养权的变更,我们将会在下文进行讲述。 一、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


·离婚要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
      其实在生活当中,不管夫妻之间有什么矛盾,但是夫妻之间在解决的时候,最好不要影响到孩子。往往就是有一部分人离婚以后,因为大人之间的矛盾而不对孩子进行抚养,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其实这样做是不对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要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 一、离婚要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


·签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成了必然的选择。婚姻中的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债务如何承担都是首先面临的问题,签署离婚协议是我们首选。那么,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呢?签订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呢?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


·离婚争抚养权吗?
      离婚争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60%左右的离婚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


·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好
      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对于一些有离婚打算的人来讲,可能此时就不知道应该选择哪种方式来离婚。当然,每个人都是希望选择一个好的离婚方式,这样不仅可以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能争取更多的利益。那究竟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


·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包括哪些
      无论夫妻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还是选择诉讼离婚,材料的提供肯定是少不了的。当然了,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当事人要提供的材料也是不太一样的,那要是一方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具体包括哪些呢?本文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包括哪些(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 有权。 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不调解吗
      细心的人发现了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一般法官都是先对离婚案件作出调解的,而此时根据不同的调解结果,自然对案件作出的处理也是不同的。那起诉离婚可以不调解吗?审理了之后就直接宣判不行吗?这是很多人心里的疑惑,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吧。 一、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吗 1、调解...


·国家赔偿申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冤案的发生有所无法避免,所以国家有国家赔偿来弥补冤案的发生,国家也正在整顿尽量减少和避免冤案的发生。国家赔偿是法院还没有给你定罪或者已经定罪了发现冤枉了你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国家赔偿申诉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老人家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
      老人家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 一、老人家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 老人家不会写字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也可以订立录音遗嘱。订立遗嘱的方式有: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


·在我国如何才能变更抚养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不管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应该承担起自己作为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在抚养的过程当中,本身自己的行为是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话,那么对方是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在我国如何才能变更抚养权? 一、...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