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根据实践经验总结了四种可以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其中要是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首先要知道的就是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当然从约定,很容易确定管辖法院,对于没有约定的依哪条法律确定管辖实践中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依据《合同法》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认为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第二种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依据此条批复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上述两种观点都有值得商榷之处。原因如下:
  1、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并且借贷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表现都是给付货币和接受货币。出借人划出借款时,借款人是接受货币一方;借款人偿还借款时,出借人是接受货币一方。《合同法》第62条只是规定“接受货币一方”为合同履行地,在民间借贷这种双方均可能称为“接受货币一方”的法律关系中,不能仅以出借人为“接受货币一方”确定履行地。2、最高人民法院批复也确定“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按照交易习惯,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由此推测,最高人民法院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前提是
  “贷款方完成划款行为”,将“贷款方所在地”等同于“贷款方完成划款行为地”。该批复是1993年出台,当时的民间借贷多是出借人直接提供现金,所以借款行为完成地即为“贷款方所在地”。该批复现在仍为有效,但如今资金流转方式多样,民间借贷有时会以借信用卡刷卡、开支票、异地转账等形式存在,此时借款划出地与贷款人所在地没有关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就失去了前提条件,在此种情况下,“贷款方所在地”并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如果当事人就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有约定的话,则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人的约定来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但要是没有约定的话,则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给小三出具借条有无效力?
      给小三出具借条有无效力? 一、给小三出具借条有无效力? 给小三出具借条是否有效力,应当根据是否存在真实性的关系以及出具借条的意愿来进行判断。如果是属于有真实性的关系,而且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属于有效的,无效的借条如下所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写的借条 (二)明知对方...


·怎么偿还个人借款的利息
      怎么偿还个人借款的利息一、怎么偿还个人借款的利息 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 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拒还后银行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之间是连带偿债责任,一方恶意不还款当事人可以民事诉讼,如果法院判决生效之后仍恶意不还,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


·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该怎么办
      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该怎么办 一、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该怎么办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


·债权转让和债权收益权转让定义分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本金和利息进行转让,而收益权转让仅仅是将自己债务中的利息进行转让。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虽说都是和债权有关系的一种行为,但是二者确是有很大的差别的,那么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怎么区分的,通过下面就给你介绍。债权转让的方式债权转让回购和债权卖断。由于债权转让形式具有计量...


·分居后债务如何解决,分居后一方负债是个人债务吗?
      分居后债务如何解决,分居后一方负债是个人债务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当中对夫妻离婚时的债务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都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那夫妻在分居后的债务,离婚时...


·借款人没还钱把我借条撕毁怎么办?
      借款人没还钱把我借条撕毁怎么办?借款人没还钱把我借条撕毁的,可以提交其它证据来进行起诉处理,借条碎片如果没有了的话,如果当事人和人证不是特别亲密的关系可以作为旁证。另外可以搜集其他的物证。比如给对方打个电话,讨债,然后为这件事争执下,偷偷录音,就可以作为物证。类似的其他的物证还可...


·民间借贷中经常出现借钱不还的情况,此时对债权人来讲是很不利的
      民间借贷中经常出现借钱不还的情况,此时对债权人来讲是很不利的,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债权人在这个时候可以报警,通过警察来追债,面对借钱不还的情形,债权人该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


·债权债务三方协议书
      债权债务三方协议书 一、债权债务三方协议范本 甲方: 电话: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丁方: 电话: 住址: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


·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属什么性质
      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属什么性质?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或者是法人之间互相借贷的行为,并非由专门的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借款行为。而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是否合法关键要看是否是民间借贷行为。从定义上来看,股东借公司的钱是属于民间借贷行为。二、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是否合法有效?股东借公司钱是否合法有...


·不是个人债务离婚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不是个人债务离婚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