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招童工犯什么法?

都说单位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那您知道具体招童工犯什么法吗?如果有单位公然违反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的话,肯定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非法招童工犯什么法,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一、招童工犯什么法
  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
  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如何举报用人单位非法招录童工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1)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四、童工工资能否拿到的问题。
  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不允许存在使用童工,那么又怎么会有工资呢?但是可以通过民法通则来予以寻求救济。《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那么该未成年人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的量相当于你所说的“童工工资”。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知道单位招童工犯什么法,此时违法的应该是这两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而关于单位非法招录童工的责任,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员工合同到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员工合同到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


·一、劳动合同签了以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合同签了以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


·老板托着工资不给怎么办
      可以拿着工资发放凭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


·举报童工需要哪些证据?
      说到雇佣童工是违法的行为的这件事,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的吧,如果是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进行依法举报的,但是,您知道举报童工需要哪些证据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举报的方法和法律依据,来帮助您进行依法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举报。 一、无证据举报雇佣童工的法律依据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哪些?
      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哪些? 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 一、对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健全。 一个企业要合理的运作,正常地发展,就要有一系列的健全的运营机制,企业的管理者可能是经营方面的专家,所以对于奖励机制等很在行,但对于内部的风险防范可能就不那么在行了。 比如有的企业公章和合同...


·加班工资标准
      加班工资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


·一、辞退员工需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辞退员工需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3)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 (5)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建筑工程主体劳务承包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主体劳务承包合同怎么写? 一、建筑工程承包的相关概念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有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


·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
      劳动者有时在一些危险的工作中可能会受伤,生命安全并不能得到完全的保证,但相关法律也在尽力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一旦在工作中受了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这需要做工伤认定,那么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让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办理机构 1、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3、通过起诉进行解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


·劳动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劳动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一、什么是劳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