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判断自己的房屋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标准低不低?

如何判断自己的房屋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标准低不低?
  
  一、依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大不同
  
  首先,我们来看看集体土地上的补偿标准依据。
  
  因为集体土地上的征收补偿要参照国有土地执行,集体土地上并没有独立的法律规定。所以,关于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更多的是依靠地方政策规定。
  
  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相关条例表明: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按照区位区分为几类地,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上述规定的具体操作是:被征收人如果要找补偿标准,首先要找省级制定的补偿标准,然后再细化到市、区等,从而能得出自己所在地的硬性的补偿标准。依据这个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补偿是不是偏低,是最为公平的。
  
  其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决定作出之日作为评估时点,按照当时类似当地类似商品房的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作为补偿标准。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核和鉴定。
  
  实践中,大多被征收人在拿到评估报告的时候不知道该做什么。其实如果对评估报告不服,也要积极运用自己的权利进行救济,即要积极的提起复核或要求重新鉴定。但是,这两项权利在实践中被征收人运用得很少,救济渠道也并不通畅,被征收人因此丧失的利益也是巨大的。
  
  二、对比邻居的补偿价格
  
  其实,补偿价格高还是低,比较简单的一个参考标准就是看看你周围邻居补偿了多少钱。因为邻居与自己的房屋都在一个区域,大致也属于同种类的房屋补偿。周围邻居补偿费用的均价差不多就是该次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了。
  
  如果你的补偿价格,过分低于你邻居的补偿价位,那么你的征收补偿费用就是属于不合理的补偿了,你需要及时采取维权救济措施。
  
  当然了,对比邻居的补偿价格只是个比较笼统的做法。征收拆迁中不乏存在个别情形和特殊情况,且具体的问题也还需具体的分析。所以,要知道精确一些的补偿标准,还得依据法律规定来区分
  
  在依据上述办法比照之后,如果补偿确实过低,属于不合理区间,那么可以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拿到合理补偿。
  
  

·丹东土地使用费的概念是什么
       一、丹东土地使用费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


·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的土地,都是可以进行租赁的。但需要注意,此时承租者只有该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并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土地租赁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期限的。那么您知道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多久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机场征地补偿每亩怎么计算?
      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的进步发展,一些土地会用来被占用,就比如建设机场,那么北京机场征地补偿每亩怎么计算?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机场的相关征地补偿应该按照每亩年产值的六倍来计算来赔偿。具体的我们往下看。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


·债务人在外地债权人如何维权?
      债务人在外地债权人如何维权?在民间借贷领域,双方签了借贷合同,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是客观原因造成,有些就是债务人主观上故意不还。有时候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还会躲到外地,这就给债权人追讨欠款增加了难度。那么债务人在外地债权人如何维权?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分析。 一、债务人...


·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应该怎么写
      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应该怎么写 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应该怎么写 [ ]土让字第 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公司场地租赁合同怎么写
      公司办公场所对于公司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地方,一般情况下,为了节约公司成本问题,大多数的公司在场地上都会选择租赁方式,那么要将租赁双方的权利得到相应的保障,就必须签订租赁合同。那么,公司场地租赁合同怎么写?我们今天来带着您一起学习以下吧! 公司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租赁人)...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么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么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如果你已经居住在城市,但是还是农村户口的话,在本村还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比方说你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修了一栋房子,当他的父母百年离去的时候,只能继承那栋房子,而不能继承宅基地。原因很简单,依据我国法律,...


·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细则
      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细则 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


·我们应该怎么取得土地使用权?
      我们应该怎么取得土地使用权?无论是古代还是当代,土地都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与地位,是生活与活动的必备要素。而与其他东西一样,拥有了使用权才能利用某一块具体的土地。那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怎么取得土地使用权呢?有什么方式以及这些具体方式的要求是什么呢? 土地使用...


·合肥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
      合肥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一提到征地,您比较关注的问题就是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您的土地被国家和政府在规划过程中拿去使用的时候,按照国家的政策是需要向老百姓发放征地补偿的。各地的政府会在国家的规定的大体框架下,对征地补偿的具体细则进行规定,征地补偿的细则是依据本地的实际...


·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
      现在外出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很多夫妻都是男方出去工作,女方留在家里照顾孩子和老人,男方基本上都是一年回去一次,导致夫妻感情淡化。那么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 两地长期分居不一定能离婚,分居离婚是有条件的。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