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律师365征地拆迁律师团:宾馆拆迁怎么赔?

征地拆迁律师团:宾馆拆迁怎么赔?
  
    在日常生活中,企业拆迁的主体往往有很多,有工厂、理发店、澡堂等各种各样正在生产经营的主体,今天我们来谈谈宾馆拆迁怎么赔偿?首先,我们来看看一般住宅的补偿到底有哪些。
  
    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区位补偿价由被拆迁房屋的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构成,重置成新价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和成新折扣的结合。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按照《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中的住宅房屋拆迁的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现阶段按《住宅房屋拆迁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的规定确定。土地级别为七至十级的地区的基准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在市国上房管局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一)房屋补偿。
  
    1.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生产经营房屋,按规划部门批准时所核定的具体使用功能、性质按重置成新评估给予补偿。
  
    2.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按照集体土地住宅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给予补偿。
  
    3.属于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用于生产经营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剩余使用期限评估确定。
  
    (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
  
    1.符合重建条件的企业,按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建期核定停产、停业补偿时间。不符合重建条件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时间依据法定清算所需时间确定。
  
    2.对符合重建条件的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可参照企业上年度月平均生产(经营)成本以及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等费用支出情况确定;对不符合重建条件的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按企业因停产、停业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安置职工所涉及的费用等)情况确定。
  
    (三)其它补偿。
  
    1.被拆迁人设备搬迁和安装、调试的费用,按评估额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的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给予补偿。
  
    征地拆迁律师提醒:
  
    企业拆迁在所有的征地拆迁案件中属于价值比较高的一种类型,因为补偿的板块除了自身的一些附着物的拆迁补偿之外,还有经营性停产损失,也就是停产停业的损失,企业主在遇到拆迁的时候千万不能太随意,跟不能太大意,一方面是争取的补偿板块是不是齐全,第二个是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机,甚至是导致最后被强拆,在拆迁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应该及时咨询律师。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怎么办?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怎么办?我国的所有土地都是国有的,一般我们只是拥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在国家需要之时,都可以收回土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划拨土地,这一般是由国家直接划拨给相关单位的使用地。这样的相关单位一般是军队呀,或者是经济房之类的相关单位。接下来,将与您一起分享我国划拨土...


·农村土地使用权定义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定义是什么 农业发展是我国的重要一部分,农业发展的同时,肯定离不开对土地的使用。在我国,把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对于在农村的人来说,一般使用的都是集体土地,但是也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这样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农村土地使用权定义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村民准备建房的时候,首先得拿到一块宅基地,然后去办一个土地使用证,这个证非常重要,要妥善保管。如果一旦丢失,则应该及时补办,那么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农...


·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
      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 贷款消费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消费模式,很多人在买房或者是买车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一来可以提前享受到各种的服务,二来还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缓解资金周转紧张的问题。但是我们知道贷款是需要有抵押的,银行不会平白无故的贷款给你,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法律...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临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


·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方式是什么?
      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方式是什么?我国征用农村自留地的补偿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而根据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自留地征用的补偿方式是比较多样的。那么,在了解农村自留地的补偿范围的基础上,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方式是什么呢?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中进行解答。...


·郑卅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郑卅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郑卅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郑卅...


·厦门市征地报批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厦门市征地报批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厦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了完善本市的征地工作,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对本市的征地工作进行了规定。自案征地前需要完成征地的报批程序,之后在报批被批准后才能进行征地事宜。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厦门市征地报批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为加强我市征用土地...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费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是最难计算的,主要是附着物和青苗数量和类型太多。那么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的内容由我们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兴盛,房地产行业的一路飙升,部分投资者早早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兴盛,房地产行业的一路飙升,部分投资者早早的就把目光投向了建设工程行业,那随之而来的建设工程纠纷也就不断增加了,甚至出现了每年增长的态势,那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呢?下面请随一起来了解学习一下吧。 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的特点: (1)民事纠...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