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双方关于纠纷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诉状、有关证据等材料。诉讼费由原告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二、欠债不还法律后果是什么?
  
  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
  
  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就只能中止执行,待有偿还能力时,可以申请继续执行。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赔偿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不同种类的案件,诉讼时效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在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进行起诉维权,虽然说有些案件的诉讼时效最长会是二十年,但是随着时间的流失,很多证人或者是证件取证很难。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一、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民间借贷...


·客户拖欠货款半年玩消失怎么办?
      客户拖欠货款半年玩消失怎么办? 一、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和事...


·网贷贷款没还会怎么样?
      网贷贷款没还会怎么样? 近几年,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而人们也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各种各样的业务,比如说网络贷款,也就是网贷。网贷确实为不少资金有困难的人提供了便利。贷款应及时还款可以说是您的共识,但有些人可能会因为无力还款导致网贷逾期,甚至不还。那网贷贷款没还会...


·在缓刑期间可以贷款吗?
      有人疑问,罪犯能不能贷款?在缓刑期间可以贷款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缓刑期间可以贷款吗根据银行规定的放贷条件来看,并没有规定罪犯是不能够贷款的,因而只要满足了贷款条件,那就是在缓刑考验期间那也是可以申请贷款的。二、缓刑期满发现漏罪怎么办? ?缓刑期满以后发现漏罪的,不再进...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对象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对象有哪些 一、撤销权的对象有哪些 从形式而言,撤销权的对象包括四类。 (1)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行为从行...


·公司法人贷款对公帐有什么影响?
       公司法人通常需要由作为股东的个人来承担职责,但是个人与公职之间就会必然在日常的工作业务中出现矛盾的纠纷,比如公司法人在对外贷款的情形下就会与公司产生密切的联系,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公司法人贷款对公帐有什么影响? 一、公司法人贷款对公帐有有什么影响? 如果公司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贷...


·欠一万多块钱可以起诉吗?
      欠一万多块钱可以起诉吗?可以的。诉讼请求的金额为一万元,案件受理费为50元。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就是被告方所在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


·约定了仲裁条款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双方若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就不能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合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相关规定,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


·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不同
      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不同在对公民进行处罚的时候,有时候是处罚款,而有的时候又是处罚金。这就让很多人都弄不明白了,究竟这个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不同呢?还是说只是说法不一样,本质都是一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罚金与罚款的区别 罚金是人民法...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 一、关于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制度构建...


·那些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
      那些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