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无罪辩护的程序是什么?

无罪辩护的程序是什么?
  
  无罪辩护的程序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根据职务犯罪案例,职务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我们社会生活的安定得益于各种法律规范的顺利实施,国际机关有监督各项规范落实的义务,而国家机关的权利是由人民所赋予的,国家机关的职员应当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国家机关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犯罪的现象。根据职务犯罪案例,职务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一、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


·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怎么判刑
      说到判刑,您可能都知道这一般是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会依法对行为人判刑处罚。而实践中如果故意实施了伤害行为,给对方人身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过要是此时造成轻微伤怎么判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怎么判刑 1、...


·非法经营罪刑事处罚有哪些
      一、非法经营罪刑事处罚有哪些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有什么不同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造成的后果都是很严重的,均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就会让很多人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混淆在一起,认为只要出现了被害人死亡的情况,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今天,我们就针对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来为您做一下介绍。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区别过失致人...


·监狱立功一次能减刑吗?
      一、监狱立功一次能减刑吗?1、减刑:一般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2、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


·垄断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垄断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垄断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对于垄断的行为只要经营者之间串通投标就会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


·小金额网络诈骗犯怎样判刑呢
      小金额网络诈骗犯怎样判刑呢现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变得与人们的生活关系密切,使得人们的生活日益方便。但是,由于网络技术尚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难免有一些犯罪分子抓住网络的漏洞,进行网络诈骗,诈骗的金额有大有小,骗术更是层出不穷。那么,小金额网络诈骗犯怎样判刑呢?下面我们一...


·冒充老师招摇撞骗罪的规定是什么
      冒充老师招摇撞骗罪的规定是什么?教师并不算国家公职人员,所以不能构成招摇撞骗罪。但是可以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是什么?
      一、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是什么?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主要如下: (一)“持卡人”的理解与认定 从主体上看,恶意透支的主体必须是特定的,即信用卡的持卡人。实践中,绝大多数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都由合法持卡人本人实施,也存在实际用卡人与...


·拘役可以缓刑多久?最低的期限是多长?
      拘役可以缓刑多久最低的期限对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根据法律的规定为原来判决的刑期以上,也就是说考验期限将会比原来判定的服刑期要长,但是考验期限将会在一年之下,而关于最低的考验期限,拘役为两个月。二、拘役缓刑符合哪些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