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找哪个单位进行公证?
公证就是公证机构对有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离婚协议公证找那个单位呢?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来为您解答。
协议离婚是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异并对离婚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有关部门认可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离婚协议必须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一、离婚协议公证在哪里办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注意哪些
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协议离婚的实质要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其审查的重点主要有:
1、 申请入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②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③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④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⑤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应当注意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审查其婚姻状况,看其是否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是否夫妻双方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申办离婚协议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应当注意审查签定离婚协议的原因、动机,办理离婚协议的目的,用途,了解离婚协议达成的经过等基本情况,防止借协议离婚达到其他非法目的。
4、离婚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看其是否具备法定的条件。
应当注意征求有识别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子女意见,审查是否照顾了子女的利益,房屋是否公房或只拥有部分产权,财产所有权是否明确和有无争议,财产是否过去曾有约定,对于双方关于公房使用权的约定,须按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等。
5、离婚协议的内容。
应当注意审查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条款是否齐全、合法,文字有无歧义,提供的协议和有关材料有无矛盾之处,是否附有财产清单以及协议中是否注明“与本协议相粘连的附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效力”,协议中有无“本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土效”的规定。
以上内容是我们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中应当重点审查的事项,但是由于有些当事人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在签定离婚协议的时候还会有下列一些问题条款,从而会导致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无效.公证员是法律工作者,应该自觉地帮助教育当事人,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在离婚协议中防止出现下列一些无效条款:
(一)附条件的协议离婚无效
离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不容许处于一种效力极其不确定的状态,婚姻要么确定地存续,要么确定地解除,很难设想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某种条件,使得双方婚姻效力的终止,取决于某种不确定的条件的发生,如果所附条件发生,婚姻关系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如果所附条件不发生,则原已存在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这不仅违背了离婚的法律性质,而且使得配偶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安定。
(二)附生效期限的协议离婚无效
离婚行为属身份行为,如果在离婚协议中附加一定的期限,将婚姻终止的效力,取决于该期限的到来,这样势必使本应确定的身份关系变得无法确定,背离了离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身份上的法律行为即不允许附条件,也不允许附期限。
(三)协议离婚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
在我国,协议离婚的效力发生于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颁发《离婚证》之日。离婚最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夫妻身份关系的消灭,夫妻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原则上皆不复存在。这种效力主要有:
1、离婚双方的再婚权;
2、同居和忠实义务的消失;
3、在财产上表现为夫妻间扶养义务的终止;
4、法定继承人资格的丧失等等。
如果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不离家的内容,则从本质上否认了协议离婚的效力。因此,这种约定的内容具有违法性,其离婚协议无效,如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不高家,仍然同居生活的,从其行为的法律性质上来界定应为非法同居,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看出,离婚协议公证不是公证离婚协议书,而是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我们提醒您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去公证机构申请就可以了。
·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离婚对于子女来说生活上有很大影响,同时也对孩子的成长心理上具有很大的创伤。离婚之后首先考虑的是关于子女抚养权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问题,孩子的岁数直接影响到抚养权的归属,同时对于特殊情况也有特殊的处理,那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
·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
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甲方于年月日生育了小孩,系双方的小孩,现双方同意小孩由甲方携带抚养随甲方生活。二、乙方自愿支付小孩抚养费元,乙方在年月日前支付元,余下分付清,每年支付元,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抚养费必须作为专款用在小孩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开支...
·自愿放弃抚养权声明书怎么写?
在中国家庭,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成年,对于一些成年的没有能力照顾自己、有残疾等的孩子抚养仍然有义务抚养他们。在一些离婚案件中父母因为孩子的抚养权争的头破血流,当然也有一些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当中有一方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自愿放弃抚养权的声明书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
·新婚姻法一方不负责任怎么办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一方不负责任怎么办?可以起诉离婚。二、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
·离婚男方要孩子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在离婚的民事诉讼案件中,最主要的问题除了财产的分割问题就是就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夫妻离婚必然会有一方失去孩子的抚养权,从而就引发了孩子的抚养权争夺,一般可通过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时则需要法院介入。那么离婚男方要孩子抚养权吗,如何争取?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
·一、离婚财产取证调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离婚财产取证调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调查取证要面向事实;切忌主观臆断。
2、调查人员要始终抓住调查取证的主动性;切忌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
3、调查取证中要把握证据的固定性;切忌丢三拉四、手续不齐。
4、调取证据要围绕违法行为的主线详略得当;切忌主次不分、弃本求末。...
·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
·最高院关于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对于很多孩子来说,父母所给的钱被称作零花钱。而当作为父母、监护人或有抚养义务的人因为离异、等各种重大变故等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支付给未成年人一笔抚养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的金额怎么定是一个头疼的问题,那么最高院关于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呢?的我们给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
最高院关于...
·闹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由谁出合适
闹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由谁出合适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
·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协议离婚中要求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就相关的事项,如共同财产的分割等等协商达成一致。然而现实中,就有可能出现一方想要离婚,但却找不到对方人的情况。此时如果想要起诉离婚找不到人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
能离,我国法律规定了...
·女方出轨孩子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提出离婚要求的情况很多,其中一方出轨导致的感情破裂应该是比较常见的一个。在女方出轨后,男方一般会提出离婚,并且主张对孩子的抚养权。在争夺孩子抚养权上面,非常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女方出轨孩子抚养权归谁?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女方出轨孩子抚养权归谁?
女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