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1、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所谓玩忽职守的作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有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所谓玩忽职守的不作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尽职责义务的行为。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而且也有条件履行的职责,不尽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有的虽然未离职守,但却不尽职责,该管不管,该作不作,听之任之等。
  
  由于各个机关、单位都有自己的活动原则、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义务,这些都是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违反了这些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才能成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因此,玩忽职守的行为方式多样,涉及面广,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粮食保护、防火护林、商品检验、食品卫生、文物保护、防止伤亡事故及金融管理等方面,对玩忽职守行为以及依法应予追究的情况,本节和有关单行法规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某个具体玩忽职守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本节和有关法律规定,对照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这是认定构成各个方面玩忽职守罪的具体依据。
  
  2、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
  
  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玩忽职守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
  
  二、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玩忽职守罪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其犯罪事实的表现就是以上这些,在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达到上述标准的,就是可以立案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具体情况由法院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特征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特征 一、传播性病罪的犯罪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包括他人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为行为犯,只要上述特定主体实施了卖淫...


·定金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定金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定金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刑法犯罪中止会如何处罚?
      刑法犯罪中止会如何处罚?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由此看出,我国采取了必免减制。所以,是否造成损害是对中止犯予以免除处罚和减轻处罚的依据。(1)我国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应当“即必须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再审的刑事抗诉书几日能送达?
      一、再审的刑事抗诉书几日能送达?再审的刑事抗诉书三日能送达,一般在检方把文书给法院后由法院送,刑事抗诉书是在三天左右的时间内送达,控诉提出后,人民法院就要根据抗诉书,对全案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因此,抗诉书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


·销售伪劣产品罪怎么处罚
      对于一些专利产品,有的人在未获得专利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擅自进行销售,而在我国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其实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那《刑法》中规定,对销售伪劣产品罪该怎么进行处罚才好?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销售伪劣产品罪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


·我国是否有妨碍司法公正罪
      经常看港台电视发现,其中在对司法行为进行妨碍的情况下,一般会构成妨碍司法公正罪。但港台的法律与大陆的法律是不一样的,那就内地的法律来看,是否制定的有妨碍司法公正罪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我国是否有妨碍司法公正罪 我国现在没有这个罪名,但...


·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一、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何区别?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何区别? 一、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何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招摇撞骗罪损害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


·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犯罪
      非法拘禁是在没有合法的程序下,对他人人身进行限制的行为。那您知道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犯罪吗?如果不构成犯罪,仅仅是一般违法行为的话,对行为人的处罚就可能比较轻。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犯罪 非法拘禁是一种持续行为,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


·单位行贿罪无罪辩护是否可以?
      一、单位行贿罪无罪辩护是否可以?单位行贿罪无罪辩护是可以的,因为不管律师进行什么样类型的辩护的话,都是他的一种自由,当然这种必须要基于法律和事实的依据,否则的话也不可能辩护成功的,我们国家律师法当中所规定的单人辩护人的话是根据具体的证据来提出的辩护。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最高院危险驾驶罪的一些法律问题怎么解释?
      危险驾驶罪就是在驾驶路上违背驾驶规范的行为,比如过载,又比如在马路上赛车,再或是运输危险物品。那么,最高院危险驾驶罪又有什么解释和意见呢?下文是最高院对于危险驾驶罪可以适用的一些法律问题的解释,主要为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