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撞人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电瓶车撞人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一、电瓶车撞人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打122报警,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一)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二)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三)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五)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六)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七)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八)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九)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十)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二、责任的认定。
(一)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 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三)责任推定。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办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电瓶车撞人的处罚。
(一)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①逃逸;②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③隐瞒事故真相;④嫁祸于人;⑤其他恶劣行为。
(三)对军人、武警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发的,由军队、武警警察部队执行。
四、电瓶车撞人的赔偿调解。
(一)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只调解两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三)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节,当事人可以象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费。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在接到评定后15日内,申请重新评定。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以上是我们为您提供电瓶车撞人处理办法,也就是“经公”的处理办法。如果电动车撞人只是轻微交通事故,还是建议您在双方商量的基础上再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执行。毕竟经公安机关调节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走,时间长、程序复杂,还是双方私了效率更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成都二手房交易政策是怎样的?
成都二手房交易政策是怎样的?
2017年7月2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所购二手房楼龄在十年以上的,相应提高一成的首付款比例,而有逾期记录的,首付...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权...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
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无义务偿还
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即与新业主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拖欠物业费是前业主与物业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前业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基于前业主与物...
·受害人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找谁赔偿?
受害人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找谁赔偿?一、受害人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找谁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如果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或责任险范围进行赔偿,如果车辆所有人与事故责任人分开的,车辆所有人也是赔偿责任人,但货主不是。如果车辆所有人与事故责任人为同一人的,则其个人遗产可用...
·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交强险是车险当中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而在车辆行驶的过程可能会出现交通事故,而交强险就是非常有用的保险了,但是交强险不是所有事故都会赔偿的,那么哪些情况交强险可以赔偿了?下面就由本站为您解答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一、赔偿范围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
·延期交房如何赔偿,延期交房怎么办
常见的导致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原因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受到其他的一些因素影响,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等等。但不管怎样此时对购房者都是构成了违约的,那么就要做出赔偿。到底延期交房如何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延期交房如何赔偿
按照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的时候,我们一般是要根据责任认定书来进行划分责任并进行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
·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一、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简称105号令)将从2009-4-1开始正式实施。备受关注的天价滞纳金问题也有了最新进展。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对公安部的新规定进行了解读,其中4月1日前产生的滞纳金也将不能超过罚款数额。...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死量刑怎么判?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死量刑怎么判?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情况,司法实践在处理具体案件中据以定罪量刑的结果也往往不相同。因此,往往对同一犯罪情节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都互相渗透着矛盾的观点。从司法实践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情况非常复杂。如果这类案件只是简单地以交通肇事或者...
·一、醉驾后车管所网显示没有强制措施是怎么回事?
一、醉驾后车管所网显示没有强制措施是怎么回事?酒后驾驶是现场处理单,如果有发生实际违法行为的,系统上肯定能够查出来。强制措施是暂扣机动车或驾驶证、行驶证,如果没有发生的话,建议到发证地车管所进行详细查询。对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临时工是否要交社保
因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情况等原因,造就了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临时工。众所周知,社保是我们每个人的保障,企业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那么临时工会购买吗?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临时工是否要交社保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