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南昌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只要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不过您可能也发现了,在不同的地区犯敲诈勒索罪的,即使犯罪情节很相似,最后的处罚也是不同的。那要是在南昌犯敲诈勒索罪的话,此时又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带来南昌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了解。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两年内三次敲诈勒索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次数、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敲诈勒索在三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敲诈勒索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的,每增加五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3)敲诈勒索数额在四十万以上的,每增加三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4)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5)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6)多次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敲诈勒索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每再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该情形未被作为定罪条件或未被认定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增加基准刑30%以下;且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增加基准刑的比例累计不得超过100%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2)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敲诈勒索的
  
  (3)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4)利用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敲诈勒索数额分别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的标准,并具有多次敲诈勒索情形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外,根据被害人的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6、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敲诈勒索的,可以减少基准刑20%以下。
  
  7、敲诈勒索亲近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
  
  到底为什么在不同的地区,犯敲诈勒索罪最后的量刑都是不同的呢?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同,因此具体对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规定也就有所差异,即使犯罪情节相同,犯罪地区不同,那么最后的处罚都是不一样的。关于南昌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如果你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犯罪预备没造成实际危害的怎么处罚?
      犯罪预备没造成实际危害的怎么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


·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是什么
      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


·关押在看守所是不是有罪
      关押在看守所是不是有罪 一、关押在看守所是不是有罪? 不一定是有罪,主要有以下情形会被关押在看守所: 1、刑事拘留,犯罪被批捕等待审判。 2、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


·刑事审判的任务是什么?
      刑事审判的任务是什么?刑事审判的任务具体如下:1、审查判断证据与犯罪事实。控方向法院提起指控,就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刑事审判的任务也是内容之一就是审查并判断控方提出的证据、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为被告人所为,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刑事审判的这一任务体现在判决书必须对控方指控的犯...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有哪些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行为人聚众斗殴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对整个社会秩序都有严重威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有哪些 ...


·故意伤害重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重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重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执行裁定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我国常见的三种诉讼类型,从名称上以及所涉及法律区分,三者之间相互独立。但是,我们也会看到现实中不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类案件。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哪些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多久呢?为您解答。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


·遗弃罪如何量刑?
      遗弃罪如何量刑?一、遗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


·受贿罪怎么处罚的 受贿罪数额是多少
      受贿罪与贪污罪一样,这都是属于我国明确规定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而由于在实施这些犯罪的过程中需要利用到自己的职权,往往造成的损害结果也是比较大的。与此同时我国对受贿罪的处罚也比较重,那究竟受贿罪怎么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受贿罪怎么处罚的 根据《...


·盗窃赔钱还用刑拘吗
      对于进行了盗窃的违法分子,对其的处罚除了赔钱以外,还需要被判处刑拘吗?我们需要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国的刑法,只要盗窃金额到达一定值(不同省份的数值界限不一样)就会使盗窃的行为上升到犯罪的界限,这就会有相关的惩罚。第一个,对于盗窃的金额较大的财物时,无论公私,除了会被判处...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