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赠与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法律行为。将其所有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赠与人、受赠人可以分别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赠与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收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行为。
第四条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书面形式,就财产无偿赠与而达成的一种协议。
第五条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与人是公民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赠与书公证应由赠与人的住所地或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第七条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第八条办理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确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到其居住地办理。
第九条申办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一)当事人办理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
(二)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被赠与财产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明;
(四)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受赠的事项,还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接受赠与的文件,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代理人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明;
(五)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
(六)赠与标的为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一致同意赠与的书面证明;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当事人身份明确,赠与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二)赠与财产产权明确,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赠与合同已达成协议;
(三)赠与财产为不动产的,不得违背有关房地产的政策、规定;
(四)当事人提交了本细则第九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五)该公证事项属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第十一条公证人员接待当事人,应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制作笔录,并着重记录下列内容: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意思表示及理由;
(二)赠与财产状况: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不动产座落地点、结构;
(三)赠与财产产权来源,有无争议;
(四)赠与财产所有权状况,占有、使用情况及抵押、留置、担保情况;
(五)赠与形式;
(六)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具体内容;
(七)赠与行为法律后果的表述;
(八)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记录的其他内容。公证人员接待当事人,须根据民法通则和有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向当事人讲明赠与的法律依据和不动产权属转移须办理的登记手续以及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
(二)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意思表示及理由;
(三)赠与财产状况: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不动产座落地点、结构。
第十三条受赠书的主要内容:
(一)受赠人与赠与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
(二)受赠人与赠与人的关系,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及理由;
(三)受赠财产状况: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不动产座落地点、结构。
第十四条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
(二)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及理由;
(三)赠与财产状况: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不动产座落地点、结构;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赠与公证,除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审查外,应着重审查下列内容:
(一)赠与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合法;
(二)赠与人必须有赠与能力,不因赠与而影响其生活或居住;
(三)赠与财产的权属状况,有无争议;
(四)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真实、合法;
(五)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查明的其他情况。
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赠与,公证处应出具公证书:
(一)赠与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赠与财产是赠与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三)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条款完备、内容明确、文字表述准确;
(四)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并在办证期限内将拒绝的理由通知当事人。
第十七条根据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制定的《公证费收费规定》收取公证费用。办理赠与书公证,每件收公证费十元;办理受赠书公证、赠与合同书公证,按受赠人取得财产价值的金额总数,不满一万元的,收百分之一,最低十元;一万元以上的收百分之二。
第十八条本细则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以上是我们为您就《赠与合同公证细则》做出的收集和整理,希望您通过以上阅读能增进对《赠与合同公证细则》的了解,为您在具体操作时提供便利。网站致力于为寻求法律咨询及聘请律师的朋友提供快捷、高效以及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违法解除合同能要到代通知金吗?
一、违法解除合同能要到代通知金吗?违法解除合同的单位如果已经支付了经济赔偿金就不需要再支付代通知金了,也就是员工不能要到代通知金了。因此,有的劳动者在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时,一并主张代通知金,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
·要如何对合同诈骗罪判刑
要如何对合同诈骗罪判刑
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活跃度显著提高,这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在与被害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合同诈骗危害严重,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不过实践中要如何对合同诈骗罪判刑呢?本文马上...
·合同的变更有如下特点:
合同的变更有如下特点:
第一,被变更的合同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不存在变更问题。合同虽然合法,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第二,被变更的合同必须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已经履行完毕,合...
·空调购销合同模板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
空调购销合同模板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
空调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应注意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定要准确,要用全称。
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全称、性别、住址、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全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一、没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单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单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93、94、95、9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对应当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规...
·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一、解除条件的赠与协议书
解除条件的赠与协议书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武汉市 区 街 路 号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武汉市 区 街 路 号
甲方与乙方系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关系,为帮助乙方在武汉市区购房...
·如何成立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怎样成立
如何成立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怎样成立 一、如何成立运输合同
1、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特定相对方当事人所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取得法律效力:
(1)必须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旨;
(2)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3)必须是...
·签了居间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签了居间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一、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违反协议的相关约定,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肯定是要支付违约和中介公司的佣金的,因为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没有存在过错,买卖双方佣金的支付都应该由违约方承担。消费者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通常要签订如下三类合同:...
·如何书写铸件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如何书写铸件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铸件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本合同中成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成品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