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诉中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刑诉中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刑诉中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4、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5、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6、权限范围不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7、活动名义不同。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二、辩护的种类有那些
  
  (一)自行辩护
  
  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
  
  (二)委托辩护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2)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应当自人民检察院的刑事侦查部门将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开庭前10天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三)指定辩护
  
  我国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审判阶段,被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指定辩护包括: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对“可以指定”辩护人的情况作了具体规定,包括: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指定的辩护人,应当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2、被告人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或者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他们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辩护人为其提供的辩护帮助,但是大部分情形下,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刑事案件的被告,都会聘请辩护律师来为自己辩护,因为一般只要辩护得当,最后受到的刑事处罚一般是会轻一些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属于贪污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属于贪污吗?不属于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有哪些?
      在实践中,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有可能会对犯罪人员判处缓刑。您都知道,如果被判处缓刑也就意味着犯罪人员不需要到监狱实际服刑,只要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缓刑结束之后就无需再被执行刑罚了。那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以下文章中提供了相关资料,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适用缓刑...


·对犯罪既遂分类规定了哪几种
      犯罪既遂分类有几种1、结果犯结果犯的犯罪既遂,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而且要求犯罪行为实际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所谓法定的危害结果,具体是指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对犯罪对象造成物质性、有形的、可以具体测量确定的损害结果。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


·冒充辅警能否构成招摇撞骗罪?
      冒充辅警能否构成招摇撞骗罪?构成招摇撞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


·刑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全文有哪些内容?
      目前,尽管人们对于钱财的使用非常谨慎,但还是免不了可能会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中从而损失大量财物。不过,为了打击此类犯罪,国家就已经对这方面进行了处罚规定。那么,您一定想知道刑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全文了。那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各种类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都是如何规定的? 非...


·在刑法中亲告罪什么意思
      在刑法中亲告罪什么意思 一、在刑法中亲告罪什么意思? 亲告罪,是指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 亲告罪的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


·协助组织卖淫罪行为如何认定?
      协助组织卖淫罪行为如何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协助组织卖淫罪与非罪的界限: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是故意犯罪,如果行...


·怎么看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说起非法拘禁罪,不禁有人要说,收容精神病患者,不也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吗?非也。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群众依法扭送至司法机关的,是一种权利,而不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那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怎么看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呢?换句话说...


·犯罪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是怎样的?
      犯罪行为在日常行为是较为平常出现的,民事主体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实施的犯罪行为不仅会侵害他人的权益,而且还会使社会处于动荡之中,甚者还会危害国家的经济利益。故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就犯罪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旨在加以制止。 一、创立“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概念 在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


·过失杀人罪如何量刑处罚
      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直接说成是过失杀人罪,但这并非是《刑法》中规定的具体罪名,如果要讲究准确性的话,最好是还是说成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属于过失性犯罪,自然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也就没有故意犯罪那么严厉。那到底过失杀人罪如何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养狗人不栓狗绳应该入判什么罪?
      养狗人不栓狗绳应该入判什么罪?不构成刑事犯罪,一般以民事纠纷处理,如果行为人唆使狗咬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可能涉嫌犯罪,狗不构成犯罪。狗咬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规定:1、饲养的动物...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