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拘留又去看守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拘留又去看守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拘留又去看守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此时有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行为,需要对此进行其他的强制措施。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看守所不能主动送东西,如果需要相关物品,看守所可以通知家人。因此,在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如果确实需要相关物品,那么其家人还是可以送东西的,不过却不能探视嫌疑人、被告人,法律规定只能由委托的律师行使探视权。二、刑事拘留要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措施,所违反的法律规定也是不同的。如果相关人员一开始被行政拘留后,又被送往看守所羁押说明其犯罪行为有可能已经性质发生了变化,需要对于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行为进行审查。
  
  
  

·有组织犯罪团伙规定是什么?
      有组织犯罪团伙如何处罚?有组织犯罪团伙规定是三人以上、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临时纠集起来的一种犯罪组织形式。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特点是:(1)团伙组织成员具有低龄化、近习性、纠合性和流动性等特点;(2)组织形式松散,无严密的组织纪律,无固定的团伙头目和骨干成员,无明确的分工,也...


·拘役缓刑有什么限制2023
      拘役缓刑有什么限制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


·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既遂?
      一、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既遂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


·贪污罪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贪污罪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换言之如果行为人并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么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此罪。而现实中,需要对贪污行为做出了相应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构成犯罪。那到底对贪污罪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解答疑惑。一、贪污罪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刑...


·故意伤人罪缓刑有哪些规定
      故意伤人罪缓刑有哪些规定 缓刑适用条件: (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 (2)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假想防卫认识错误可以减轻刑法吗?
      假想防卫认识错误可以减轻刑法吗?假想防卫可以减轻处罚首先,假想防卫的几个要素: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就是没有人对你实施侵害行为,也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这种防卫的意图来源于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


·故意伤害罪谅解书作用是什么
      在故意伤害犯罪当中,犯罪分子及其家人都希望被害人与其家属能够出具一份谅解书,那么您知道此时的刑事谅解书有什么作用吗?针对故意伤害犯罪,我国又是如何量刑处罚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谅解书作用是什么 刑事谅解书的作用,有利于你争取减刑的机会,刑事谅解书属于是法律中...


·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
      团伙犯罪其实也就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一般在团伙实施犯罪的时候都是有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的,往往法律中规定对这两类人的处罚也是相对较重的。那具体来说我国对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 二...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1、没有犯罪事实:(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6条、132条规定情形...


·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救济,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会构成遗弃罪,受到刑法的处罚,但是什么情形下才算是构成了遗弃罪,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今天来了解一下。 一、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遗弃罪属于自...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