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是客运合同
  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根据运送工具的不同,客运合同可分为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客运合同一般采用票证形式,如车票,船票,机票等.
   二、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旅客运输,属于公共运输,承运人通过公布价目表向社会公众发出要约邀请。购票人支付票价的行为为要约,承运人发给客票的行为为承诺。因此,自购票人取得客票时起,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客运合同成立。关于客运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性、紧急突发处理方案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运输目的,同时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注意合同生效时间及转让1、车票、船票等既是客运合同的表现形式,同时又是有价证券。客运合同虽然自旅客购得客票时成立,但合同并未同时生效,而是自检票时起生效。2、作为有价证券,除记名的客票外,其他不记名的客票在检票之前可以转让。
  3、双方无正当理由都不得影响延误合同履行客运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双方经过要约、承诺,形成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合同订立生效后,承运人不得在无正当理由下任意解除、延误或拒绝履行合同,旅客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延误合同履行。
  4、承运人不得拒绝及拒载的责任
  (1)旅客运输属于公共运输,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通常的运输要求。在客运合同的订立中,尽管在一般情况下,旅客一方提出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要求的意思表示为要约,承运人同意承运为承诺,但对于旅客的要约,承运人承担着强制承诺的法律义务,除正当理由之外,不得拒绝。
  (2)如果承运人拒载,旅客可以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有权对拒载承运人给予处罚。
  5、旅客不当乘运承运人应承担的责任
  (1)旅客不当乘运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承运人补交票款的全部或者不足部分。否则,承运人可以旅客未履行基本的合同义务而终止合同的履行,并有权在适当的地点要求旅客离开运载工具或返回适当等级乘坐。
  (2)对于无票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在始发站发现的,承运人可以拒绝其乘运;在到达站发现的,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要求其补交票款和加收票款。
  6、客运合同的特殊情形旅客运输合同自旅客购得客票时成立只是通例,法律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
  此外,按照交易习惯另行确定合同成立时间的除外。出现旅客先乘坐后补票的常见情形时,旅客运输合同自旅客登上交通工具时成立,其后旅客补票的行为则是旅客向承运人履行支付票款的合同义务。因为此时双方的行为表明双方已就运输合同达成协议,只是双方的合同为非书面形式。
   三、客运合同有哪些法律效力
  1、首先是旅客的义务
  (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客票为表示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是收到旅客承运费用的收据。客票并非旅客运输合同的书面形式,但它却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的惟一凭证,也是旅客乘运的惟一凭证。因此,无论采用哪一种运输方式,旅客均须凭有效客票才能承运,除特别情形外, 不能无票承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2)旅客有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3)旅客有不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的义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 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旅客违反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 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另外,旅客随身携带或在行李中夹带违禁品的,还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2、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所谓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项,是指因承运人的原因或天气等原因使运输时间迟延,或运输合同所约定的车次、航班取消等影响旅客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的事项。所谓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是指在运输中为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提醒旅客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客票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有效成立的书面凭证,客票上所载明的时间、班次是经承运人和旅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从而成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承运人只有按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运输,才属于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合同。对于承运人未按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进行运输的,旅客有权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变更运输路线以到达目的地或者退票。
  (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如果承运人对患有急病 、分娩、遇险的旅客不予救助,因其不作为即可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4)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任务。
  现在您应该都知道了吧,客运合同的主要作用是能够规定承运人必需要按照规定将旅客或行李顺利送达某地。可以分为多种客运合同,如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同时,还需要了解的是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六种注意事项。另外客运合同还具有两种重要的法律效力,分别是旅客的义务和承运人的义务。
  
  
  

·一、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一、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


·如何书写店铺简版转让合同?
      如何书写店铺简版转让合同? 如何书写简版转让合同呢,很多现阶段转让房屋、店铺,面临房产证变更问题,个别地方是不允许转让的,所以应该用一个合同进行公证,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也伴随着人们对于交易安全的认知加深,现如今,涉及到比较大宗的买卖,交易双方都会签订正规的交易合同来保障交易的...


·续签合同申请书格式
      续签合同申请书格式 现在很多事情都需要签订合同,那关于合同中的相关知识大部分人可能有所了解,但是假如合同到期了呢?有需要什么办?合同到期后,在有必要续约的时候,是要进行合同续签的,续签则需要进行续签申请。那么续签申请书要怎么写呢?为此将为您解答续签合同申请书格式。 一、续签合...


·解除合伙合同协议书
      解除合伙合同协议书 凡事有聚也有散,一起打拼合作的朋友也有可能某天转行去做别的事情,那如果发生在一家公司里,这就需要解除当事人的合作协议了,也就是说需要签订解除合伙合同协议书,那么解除合伙合同协议书怎么书写呢?接下来,的我们将将以一份模板为例为您讲解其书写格式。 解除合伙合同...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不仅侵犯个人财产,也严重的扰乱市场的秩序。对于合同诈骗罪您都需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那么关于合同诈骗罪是有哪些要件构成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


·运输合同违约赔偿是怎么规定
      运输合同违约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运输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在违约之后,也是需要进行承担责任的。那么,运输合同的概念、特征有哪些呢?运输合同违约赔偿、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运输合同违约赔偿、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模板的内容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模板的内容有哪些?租赁终止合同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出租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承租人,下称乙方)兹因甲方基于邻居(其它所有权人)反对之原因,请求与乙方终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合同解除一般违约金是需要付吗?
      合同解除一般违约金是需要付吗?如果是一方解除合同违约的话,则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二、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该如何赔付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属于单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但是合...


·代办租赁合同可以代签吗
      在生活中,租赁人把闲余的房屋或者其他的闲置物租赁给另外的承租人,签订的合同就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可以保障双方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有的屋主或者租客没有时间到现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的就会找他人代办租赁合同,很多人并不明白代办租赁合同可以代签么? 一、租赁合同可以代签吗 房屋租赁合...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其要有效也应当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即只要合同中的约定是签订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合同的内容也是合法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也应该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合同。关于遗赠扶养协议,它与遗赠协议是有区别的。对于遗赠协...


·合同不全面履行的内容
      合同不全面履行的内容 一、合同不全面履行的原因 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