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的惩罚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二、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所谓珍贵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稀有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其不仅包括具有重要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经济价值以及对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的珍贵野生动物,亦包括品种数量稀少、濒危绝迹的濒危野生动物。既可以是我国特产的,亦可以是虽不属于我国特产但已在世界上列为珍稀濒危种类的动物。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动物分为一级保护动物和二级保护动物。再根据国务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珍贵动物的有256个种或种类,如大熊猫、金丝猴、猕猴、文昌鱼、白唇鹿、扬子鳄、丹顶鹤、天鹅、野骆驼等。至于珍贵动物制品,是指珍贵动物皮、毛、骨等制成品。上述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还必须为国家禁止进出口,才能成为本罪对象。否则,虽为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但不为国家禁止进出口,即使有走私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其行为方式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行为大体一致,具体可参见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有关介绍。(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及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不知道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或虽知道为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但却不知道为国家禁止进出口,即使有走私的客观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至于其目的,既可以是为了非法牟利,也可以是其他目的,但这不会影响本罪成立。公民若是想要售卖贵重金属等的珍贵物品,在实施售卖行为之前,需要先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若是想要将此类物品售卖给境外的人员的,还需要将售卖的物品的清单、待出售的物品同时提交给海关部门。若是在没有经过海关检查的情形下,就将此类物品售卖给了境外人员,那么此售卖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
  
  
  

·国家赔偿的法定时限的规定
      如果遭受到国家行政行为导致的个人损失和伤害,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申请国家赔偿必要要按照规定的要求提起,并且在国家赔偿的法定时限范围内做出,这为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所有的赔偿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围之内进行,确保程序规范和严格。但是具体怎么赔偿,可以到下文详细了解。 一、国家赔偿的...


·离婚协议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吗
      现在很多关于离婚增多的新闻越来越多,一方面的原因是部分人当时结婚的时候过于仓促,婚后发现和对方有种种矛盾,导致感情过早破裂。另一方面的原因也是楼市的火爆,为了规避房产限购政策而去离婚,结果假戏真做。但是无论如何,及时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协议好了离婚,事后仍然由于种种原因想更改离婚协议...


·婚姻的新规定分居多久才可以提出离婚
      婚姻的新规定分居多久才可以提出离婚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其次,...


·国家赔偿决定书的范文格式怎么写?
      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而我们所说的国家在运行,在发展,其实背后是由无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认真工作的结果。是人就会犯错,工作人员犯错,也就促使了国家在某一方面的犯错,这时国家就要进行反省,对受害者赔偿。那么,国家赔偿决定书的范文格式怎么写? ×××人...


·孩子名下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李某夫妻两年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登记在了孩子的名下。根据《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以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


·一、离婚后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离婚的时候规定一方获得抚养权,一方就要给付抚养费,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按月给付。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能离婚不
      离婚案件与一般的民事案件还不太一样,这个毕竟是关系到当事人人身关系的,因此在处理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通常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出庭,那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能离婚不?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能离婚不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


·夫妻名下财产登记他人名下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名下财产登记他人名下是共同财产吗 是共同财产,但要有证据证明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


·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
      男女在恋爱期间或者同居期间由于人身关系的不稳定,也并不是只有自由没有负担,因同居产生的纠纷问题也呈递增趋势。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 目前,我国法律不保护非婚同居关系。1...


·婚姻矛盾几年算是自动离婚?
      婚姻矛盾几年算是自动离婚?婚姻矛盾不管多少年,都不会自动离婚,我国法律上是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的。离婚只有两个途径:一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是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


·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离婚时,往往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如何分割,我国民法典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因此,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供您阅读。1、《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