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开车打电话扣几分,驾照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开车上路一定要保证注意力高度的集中,否则的话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样不仅是对自己对他人来讲也是不利的。而常见的开车注意力不集中的情形就是开车打电话,此时要受到相应的扣分处罚。那么开车打电话扣几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开车打电话扣几分开车打电话,对于这样的危险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规定,对违反的司机处罚款50元、驾驶证扣2分的处理。开车打电话一方面是分散注意力后驾车速度不好控制,影响道路车辆通行速度;另一方面是注意力不集中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也许有人觉得,反正自己车开得不快,技术也行,开车打电话、发微信都是小意思,但每次事故的发生都是不可预料的,而一旦出现事故受危害的不仅仅只是司机一个人,还会牵涉到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出于你和他人的安全考虑,也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交警部门提醒司机放下手机专心开车,不要将生命当儿戏。二、驾照扣分什么时候清零?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在此,法律经验编辑提醒各位需要注意: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由上述可知,驾照扣分清零的时间并不是每个人都一样的,需要依据本人的违章扣分情况而定。即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则会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开车打电话扣几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开车打电话的司机处罚款50元、驾驶证扣2分,也就是说此时要被扣2分。但如果因此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处罚就不会这么轻了,还有可能涉及到刑事处罚。
  
  
  

·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


·一、交通事故肩胛缘骨损伤肌腱损伤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肩胛缘骨损伤肌腱损伤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


·2023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
      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一、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


·交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交房的地位虽然稍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产证的办理,但它亦是十分重要的。购房者若想顺利完成交房,就一定要注意相关问题。那在实践中,交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带来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


·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
      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债务人在借款时都会用一些物品来抵押,有时会用自己所属的车辆,当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到了还款期限而拒不还款时债权人就有权利行使车辆留置权,下面由为您解答车辆留置权的一些注意事项。一、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 一、什么是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指债权人仅向托收行提交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指债权人向托收行提交发票、提单等商业单据,可提交也可不提交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的结算方式。 光票托收就是银...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苏州交通违章罚款怎么交
      苏州交通违章罚款怎么交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了私家车,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马路如果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就会有车辆违章,那么苏州交通违章罚款怎么交?都可以在哪里交违章罚款?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交纳苏州交通违章罚款的办法。 (一)去交通队交违章罚...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一、并购贷款交易 在并购交易中,由于牵涉的金额巨大,采用何种融资的方法,对交易的回报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融资渠道来看,融资可以是利用自有现金、可以是股权融资,如发行股票、与私募基金合作等;也可以是债权融资,如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在实际操作...


·不服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怎么救济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不幸造成了人员受伤的话,那么在事故最终处理之前,需要先对受伤人员的伤残作出评定。但实践中可能出现不服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如何来救济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伤残评定作为一种证据,对鉴定结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于...


·申请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 3、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4、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