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报复陷害罪怎么判刑,如何处罚报复陷害罪

根据法律的规定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同时针对的对象也是特殊的,仅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和举报人。那么,犯了报复陷害罪后该怎么判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报复陷害罪怎么判
  
  (刑法第254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报复陷害,情节严重,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致使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3.其他报复陷害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报复陷害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所谓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故意违法、违纪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滥用职权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客体则主要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检举权等民主权利,同时也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客观方面不同。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并导致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个方面缺一不可。报复陷害罪的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他人进行报复陷害。其滥用职权的表现形式可能与滥用职权罪相同,但并不以造成重大损失为要件;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滥用职权罪侵害的对象则既可是物,也可是人,被侵害的人没有身份限制。
  
  (三)主观方面不同。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直接故意。其故意的具体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人,则主观上具有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的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上述人等的民主权利和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却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此罪。
  
  从上文的介绍中知道我国对报复陷害罪怎么判刑,具体分为了两个量刑幅度,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7年有期徒刑。由于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主要是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因此与滥用职权犯罪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为您做了区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被判六个月拘役也住看守所么?
      被判处六个月拘役也住看守所么?是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在公安拘役所或看守所执行。实践中,因拘役时间较短,且审判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经过侦查、起诉和审判,刑期大都折抵差不多了,剩下的时间已经寥寥无几。所以,拘役一般在看守所执行。判决生效后,拘役的执行由法院通知看守所,...


·失火罪刑事判决书构成条件有哪些?
      火灾有时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造成财产损失甚至是危机生命,失火罪刑事判决书构成条件有哪些呢?失火罪立案标准是导致死亡人数一人以上以及森林火灾等等,失火罪不同于放火罪,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关于失火罪的相关知识吧。 失火罪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 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


·法律上什么是猥亵儿童罪?
      什么是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儿童尚处在身心发育的成长阶段。生理的发育和心理的发育都很不成熟。生理上容易受到伤害摧残,心理上更容易...


·非法拘禁投案自首该如何处理
      非法对他人人身进行拘禁的,主要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而这恰好是我国《刑法》保护的法益之一,因而在具有这类行为的情况下,如果同时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则就会被认定为非法拘禁罪,肯定就要对行为人作出处罚。不过要是此时行为人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话,那非法拘禁投案自首要怎么处理呢?...


·犯罪预备的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犯罪预备的成立要件包括什么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


·社区服刑人员重新与再犯新罪怎么办?
      社区服刑人员重新与再犯新罪怎么办? 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


·网上开设赌场罪的行为如何认定
      在网络发达的今天,网上开设赌场的行为更是屡见不鲜。而要是以此定罪的话,则需要先对相关行为做出认定,那么这个网上开设赌场罪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网上开设赌场罪的行为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2005年5月的两高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在...


·什么叫聚众斗殴构成犯罪?
      虽然我们都知道刑法已经将聚众斗殴的性质上升为了犯罪而必须将主要分子进行严厉处罚,尽管对此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但是实际上在一伙人之间平时的打闹行为而出现的纠纷我们不能简单地就定义为是聚众斗殴。那么,什么叫聚众斗殴构成犯罪? 一、什么叫聚众斗殴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1、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


·非法传销罪可以判缓刑吗?
      传销案件目前是比较常见的,因此,关于传销罪的种种问题也有不少人感到疑惑。那么,非法传销罪可以判缓刑吗?这个是可以的,在一些情况下,传销罪可以判处2年的缓刑,但是缓刑期间序言遵守相关的规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帮助大家了解。 一、非法传销罪判决2年缓刑期间的规定 缓刑犯...


·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该怎么处罚
      部分未成年人在犯罪的时候,其实也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并不是说只要未成年人犯罪就一律不处罚,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未成年人不成熟,生活中很容易意气用事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等,其中符合了规定的标准就会被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那么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的话该怎么处罚呢?下面就让...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