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归属怎么界定

夫妻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一般是不会涉及到确定财产归属的问题,但如果因分居而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对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归属怎么界定的问题进行处理。要是你在这方面也有疑惑的话,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夫妻在离婚时,也有一些财产是不能分割的,比如,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所持有的股票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等财产不能分割。
  一、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归属怎么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二、离婚时哪些财产不能分
  夫妻离婚时,一方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即离婚时不得将所持有的股份分割给另一方,只能给与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1)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所持有的股票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2)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3)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作为发起人持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尚未满一年的”;(4)夫妻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情性的,”所分割的股份不能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5)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到半年的,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不能分割。首先夫妻在分居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原则上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日后离婚对这部分财产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一般情况下是在夫妻之间均等的来分割。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诉讼法律常识
      1、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而非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纠纷。因此,法院对不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虽然依法慎重审理,但一般不会主...


·结婚前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许多夫妻在结婚前都会签署一份保证书,有时候保证书立还会涉及第三者的条款,或者净身出户的约定条款。那么结婚前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婚后的保证书是否也有效力呢?为您解答。一、婚前婚姻保证书效力我国婚姻家庭中夫权地位强势,女方相对处于劣势。夫妻在家庭中分工不同,妇女在心理上对待婚姻有着较...


·依法被监视居住要通知家属吗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其它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可以不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


·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
      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至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


·一方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最终也是有可能会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而此时是否能离婚要看法官最后作出的判决是怎样的,经过审理之后才会对案件作出判决。那一般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一方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 即使提出诉...


·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解决纠纷的一些方式是比较多样化的,比如说民间方面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也就是调解,在诉讼方面就是民事诉讼饰,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的法律途径,当然在处理这个诉讼过程当中,有可能法院会做出一些错误的判决,这个时候需要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如何办理?
      在经济时代快速发展的今天,离婚率越来越高,子女抚养问题成了每个离异家庭关注的焦点。想跟孩子生活在一起,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来支撑自己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开支。如果身体健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那么可以在离婚时,申请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争取把子女的抚养权握在自己手里,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


·不离婚怎么告老婆重婚?
      不离婚怎么告老婆重婚?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婆构成重婚罪的情况下,会解除后一段的婚姻,而前一段的婚姻是可以不解除的,如果解除的法院一般会准许的。2、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


·收到抚养费可以公证吗?
      当法院对抚养权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的孩子归属后,抚养费的标准也将是重要的一个后续环节。对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来说,如果抚养费不能很好的作为孩子成长的补偿去使用,就很难再继续支付抚养费,并且会对抚养权有了争议。为了支付的费用明确,那么收到抚养费可以公证吗?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根...


·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


·离婚儿子抚养费怎么定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儿子抚养费怎么定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