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间是多久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 。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一)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要在7天内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
  
  (二)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1、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二、补充侦查的规定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收集证据的一种侦查活动。补充侦查并不是每个案件都必须进行的活动,它只适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实施。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1、补充侦查的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1、补充侦查的形式。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对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而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一该建议以两次为限。
  
  (2)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作出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裁判。
  
  2、补充侦查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有关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知识,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详细的解答。
  
  

·中国死刑犯的临刑是如何被处死的
      在我国明确规定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共有将近五十个左右,只要是符合罪名的构成要件且情节严重均可判处死刑,最高法核实案件后就可以执行死刑。执行死刑的方式有很多种,从古代的砍头到现在的枪击、注射,那么中国死刑犯的临刑是如何被处死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中国死刑犯的临刑如何被处死...


·陕西省盗窃罪数额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应该从小就有人教育我们不告而拿视为偷的,我们对于别人的物品在想要使用的情况下,必须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而且要在约定的时间之内归还给别人的。可是有些人根本就连这种最基本的道德观念也不具备,生活当中自己缺钱,就选择去偷盗别人的。下面我们要给您介绍的是陕西省盗窃罪数额标准的规定是什么?下...


·过失犯罪种类有哪些情况
      过失犯罪种类有哪些情况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件...


·信用证诈骗罪缓刑要满足什么条件
      很对犯罪在判刑的时候往往都会同时适用缓刑,但这也是要先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那么才有可能适用缓刑。那么您知道信用证诈骗罪缓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


·不满14未成年杀人怎么判刑?
      现在的社会上很多不好的现象让没有成年的孩子们眼中受到了不良的影响甚至出现了犯罪杀人的案件,那么,如果不满14未成年杀人怎么判刑?其实在我们国家如果没有满十四的孩子杀人虽然是犯罪却不用负担刑事责任也就是不能判刑。下面来看看具体的规定。 一、不满14未成年杀人怎么判刑? 根据我国...


·刑诉法询问证人是怎样的方式?
      证据是侦破案件、确定犯罪行为、审理判处刑事处罚的关键,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据的种类有很多,按照其存在形式的不同,大概可以分为物证和人证,人证就是刑侦人员找到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证人,并取得证言,那么,刑诉法询问证人是怎样的方式呢? 一、询问证人的含义 询问证人,是指侦查人员依...


·在法律上抢劫罪类型有哪些
      由于社会治安还没有那么完善,抢劫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大多数人在遭遇抢劫之后会选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但我们会疑惑哪些才是真正的抢劫罪呢,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在法律上抢劫罪类型有哪些?法律会依照不同的类型给予哪些不同的惩罚。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八种: (一)入户...


·可以查到缓刑犯罪记录吗?
      可以查到缓刑犯罪记录吗?可以查到缓刑犯罪记录,被判处缓刑也是犯罪,在司法机关留有犯罪记录。查询犯罪记录审核,法院作出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判决时、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时,同时作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决定书》。首先,需要查询的单位向轻罪犯罪记...


·持刀伤人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持刀伤人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1、在法律上,并没有持刀伤人罪的说法,持刀伤人往往是与故意伤害罪相联系,持刀伤人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或其以上程度的伤害的话,往往以故意伤害罪的罪名定罪处罚。所以说到持刀伤人如何判刑,其实就是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的问题。2、故意伤害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


·盗窃罪会不会被判死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无期徒刑吗
      要是行为人在犯罪的时候尚未满18周岁的话,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对行为人量刑处罚的时候是一定不能判处死刑的,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无期徒刑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无期徒刑吗未成年人能否适用无期徒刑的问题,...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