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大家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您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年轻人选择按揭买房,但有些朋友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后,又想退房,此时如果是在法定或者约定情形下退房,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但也要注意其中的流程问题。那么按揭买房退房有怎样的流程要求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买房退房有怎样的流程要求
  
  (一)法律依据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只要发展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二)归还按揭贷款 解除房屋抵押
  
  由发展商将应退购房款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由买家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0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贷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三)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买家可依据上述规定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二、按揭买房退房有什么程序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由于违约方的不同及所处的阶段不同,办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
  
  (一)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这个阶段双方的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定金的问题。
  
  (二)已签订合同但未实际履行: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解除合同协议。
  
  双方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内容,对方都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三)已签订合同且已部分履行: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已付房款,办理了入住,但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卖方违约,装修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达不成协议买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
  
  (四)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完成了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是不能退房的。如果卖方已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者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有约定如买方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另外,在房产证办理完毕后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也是可以退房的。这种情况需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手续。
  
  对于按揭买房的朋友,如果您在买房的时候,有退房的想法。建议您先看一下自己是否符合退房的条件以及退房要承担的违约金是多少,然后再按退房程序办理退房。具体按揭买房退房的流程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
  
  

·一、买房按揭与离婚怎么办?
      一、买房按揭与离婚怎么办? 1、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


·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假离婚买房有哪些法律建议?
      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将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完全一致的。在一定意义上,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那么其就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因此而取得的贷款购房资格就会产生一定的风险。下面将为您介绍,办假...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是怎么规定的?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是怎么规定的?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方案。   一、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根据《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我市常见的在旧式木结构平屋中利...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一、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


·衢州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衢州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


·如何签房屋转租合同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出租的行为。这种情况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比如租房时常遇到的二房东,就属于转租房屋。不管是房屋直租还是房屋转租,都需要签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就房屋转租而言,当事人应该如何签房屋转租合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预售商品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预售商品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预售商品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预售有别于一般的房屋买卖,是指在商品房还没完全建好的情况下,即对外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买房者需要比平常承担更高的风险。因此,法律规定了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经主管机关批准。预购的房地产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如果离婚房子归谁卖?
      如果离婚房子归谁卖? 房子归谁卖就要看双方是怎么样协议的; 如一方想要卖房子,那么财产就要进行分割,把归另一方的用现金补偿给对方才可以整个房子进行出售或出租;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房不是通过房产的真正产权人购买的,该怎么办? 因为属“善意取得”,房子仍归买家所属。 新...


·遇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在楼市一片欣欣向荣的背后,因房产问题维权的事件也接连不断,定金不退、建筑质量问题、产权证办理难、面积缩水、楼盘虚假宣传等等现象层出不穷。那么,遇到房产纠纷怎么办呢?在鱼龙混杂的房产交易市场中,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免遭损害,购房者遇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农村拆迁安置房能否抵押?
      农村拆迁安置房能否抵押? 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市政建设或者是土地开发需要,为了安置被拆迁住户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按照有关规定,这一类房屋,房屋产权归被安置人个人所有。但是一般这类房屋,在五年之内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还有一种安置房对上市交易没有限制,可以自由交易。此类安置房是因...


·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买房解除合同注意什么
      在买房的过程中,当事人肯定是需要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的。而购房合同签字生效之后,当事人就不能随意解约,否则的话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当然法律中也规定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要求解约的。那到底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