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是什么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是什么美国是如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因此美国的经济犯罪特别严重,尤其是洗钱,偷税等影响国家利益的犯罪屡屡出现,为了将制止这种经济犯罪,美国有了专门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那么此机构要怎样获得信息使犯罪人员绳之以法的呢,下面我们看看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
  (一)来源
  通过单一的金融交易信息,很难将清洗行为(金融交易)和上游犯罪行为联系起来,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络的反洗钱情报是在整合金融领域、执法机关和工商业三个不同来源的信息的基础上形成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络按照相互间签署的合作协议,访问各个执法机关所建立的执法数据库,获取执法信息;在市场上购买商业信息库,获得工商活动信息;在接受金融机构报告的基础上自行建立起金融交易数据库。此外,金融犯罪执法网络还保存有各执法机构通过金融犯罪执法网络进行信息查询的记录。
  (二)金融交易报告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为规范金融机构的金融交易报告行为,设计了专用的标准化表格,并在各张表格后附有相关的指标说明或填表指引,这些表格所要求的不只是单笔的原始金融交易信息,更多情况下,包含了其他的反洗钱相关信息,信息量很大。这些报告由金融机构提交给国税局底特律计算机中心,经过初步处理制成电子数据库后再转给金融犯罪执法网络。适用于大额金融交易报告的标准报表包括现金交易报告表、赌场现金交易报告表、现金与货币工具国际交易报告表、外国银行与金融账户报告表等。工商业现金超万元收益报告表即8300表,虽然不直接由金融机构填报,但也是以交易金额为报告标准的。这些表的数据项包括客户身份信息、账户基本信息、交易基本情况、其他与交易相关的主体身份信息(交易对手、受益人、交易指令人等)、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的基本信息。其中需填报的身份性信息内容较为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通讯地址、交易原因以及身份证件种类、号码、发放机构等等。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专用表格包括可疑交易报告表、赌场和纸牌俱乐部可疑交易报告表、货币服务业可疑交易报告表和证券期货业可疑交易报告表。这些报告所要求的内容不再是对某笔或某几笔交易简单、客观的描述或记录,而是融合了报告机构经过核查后所掌握的其他相关信息,如对可疑交易的归类定性、相关执法机构对该客户或交易的调查处理情况、对可疑信息的详细解说或描述等等。报告表将可疑信息的详细描述作为报告的核心内容,并为指导客户填写列出详细的指引。以可疑交易报告表为例,其列出了可疑活动的时间区间、特征、可能造成的损失等十三项指标,引导报告者详细地展示出交易与违法犯罪行为的联系,以帮助当局对可能涉及的犯罪行为作出判断。其他可疑交易报告表也都有类似的指引。这种指引既是对报告内容作出的统一规范,增强金融机构上报材料的可用性,同时,也为金融机构在内部进行核查作出了明确的指引,金融机构可以依据最终的情报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核查工作。金融犯罪执法网络不是金融交易报告的唯一接收者。在以上表格的填表说明中,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特别提醒报告者,报告送交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同时,也要报送相关执法机关。金融交易不是按月、按季、按年汇总后报告,而是以交易发生时间为起算点,设定报告期,如大额交易一般是在交易后15天内上报;可疑交易应在该交易被识别后30日内上报。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接受金融交易报告的渠道几乎包括了我们所想得到的所有媒介:信函、电话、传真、电报、网络等。对于电子化采集和传送反洗钱数据的问题,美方专家态度谨慎,认为美国目前的条件尚不具备,许多问题还无法解决:如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具特色,接口难以统一;许多反洗钱信息要素事实上处于计算机系统之外,情报的形成过程需要大量的人工参与;网络建设和维护的成本较高;隐私保护等方面也存在法律障碍。2003年。可以看出因为经济犯罪的交易内容复杂,所以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是有权保存有其他执法的地方之前进行信息查询的时留有的记录的。此外因为经济犯罪可以犯罪的渠道太多,为防止机器不能把所有信息采集整合,现在美国大部分情报形成仍旧是人工的。
  
  
  

·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是否还需赔偿
      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是否还需赔偿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


·刑讯逼供罪过了追诉期还能起诉吗?
      刑讯逼供罪过了追诉期还能起诉吗? 刑讯逼供罪过了诉讼时效也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法院应当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或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刑讯逼供罪诉讼流程如下: 1、刑事诉讼程序——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


·窝藏赃物罪量刑怎么量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刑事拘留当天算不算期限
      刑事拘留当天算不算期限 一、刑事拘留当天算不算期限? 刑拘期限不算当天的,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来计算的。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犯罪实行阶段中的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实行阶段中的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一、犯罪实行阶段中的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的特征如下: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


·拘留时间增加的规定是什么?
       一、拘留时间增加的规定是什么? 拘留时间增加的规定是: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经过审查认为...


·有关犯罪及犯罪构成问题的要件有哪些?
      有关犯罪及犯罪构成问题的要件有哪些?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要件的有机统一形成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由一系列主客观要件所组成,其中的“要件”就是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犯罪构成要件);各个要件之中又包含若干要素(犯罪...


·职务侵占罪法律条文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法律条文有哪些? 一、职务侵占罪法律条文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法律条文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院对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对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439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加重处罚事由犯非法转...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害量刑标准是什么
      若行为人出于故意而对他人的人身实施了伤害行为,并且同时造成的损害程度达到了轻伤的话,那此时是可以以故意伤害犯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具体来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害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害量刑标准是什么...


·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家庭生活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家中的儿童、老人或者患有疾病无法独立生活的家庭成员负有抚养的责任,这是法律对家庭关系的一种保护方式,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有所依靠。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逃避法定抚养责任,对其进行遗弃的报道屡见不鲜,那么遗弃罪究竟是什么?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下面...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