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关于公司法技术投资需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关于公司法技术投资需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新公司法的出台已经过了好几个年头,技术投资热门而又复杂,仅凭条文难以解读其中的重要信息,投资需要注意什么,如何规避风险,如果做投资选择不了解这些,怎么能是一个合格可靠的投资人呢?那么本文关于公司法技术投资的一些方面做了详细的介绍。
  
  
  我国现行《公司法》和相关企业立法均允许出资人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由于专有技术相对于其他资本的特有性质,从而不可避免地决定了其作为资本被运用于生产经营组织时将产生一系列特殊的法律问题。
  
  一、专有技术出资的担保
  
  专有技术出资的担保是指专有技术出资人对其投资入股的专有技术所作的特殊保证,它包括技术担保和权利担保。  
  
  专有技术的技术担保又包括状态担保和功效担保两部分。其中,状态担保是指出资人应当保证所出资的专有技术在出资前一直处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绝对秘密或仅在一定范围内被人知悉的相对秘密状态。
  
  这一担保是待成立的公司或企业的其他出资人接受该专有技术出资的前提。功效担保是指出资人应当保证所出资的专有技术具有应有的使用价值,能够产生投资各方所期待的价值效果。专有技术的权利担保是指专有技术出资人应当担保第三人不能就作为出资的专有技术基于共有权、独占或排他性的使用权或者法定的专有权(例如专利权)向待成立的公司或企业主张任何权利。
  
  由于专有技术的高风险性和秘密性,与其他无形资产,尤其是专利技术相比,专有技术出资的担保在制度设计上也有其特殊性。从技术担保来看,专有技术的高风险性,尤其是其合法性风险往往使专有技术的价值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出资人对专有技术的状态担保就其实质来说是一种程度不高的可能性担保,这种秘密状态不确定性的直接后果将导致专有技术作为公司或企业凭借其获得超额垄断利润所应具备的功效有所减弱,其功效担保也受到了影响。
  
  从权利担保来说,专有技术的权利归属状态不可能像其他无形资产,尤其是专利技术、商标专有权那样可以在特定的公共机构进行查询,出资人对于专有技术的权利担保是一种可信度不确定的信用担保,一旦因此出现纠纷,则待成立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其他出资人将遭受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因此,基于以上原因,我们认为出资人对专有技术的出资不能仅停留在程度不高的可能性和信用担保上,应当由本人或第三人根据专有技术出资作价的价值额的一定比例以货币或实物的形式进行担保,以此弥补专有技术秘密状态和权利归属的不确定性。
  
  二、专有技术出资的价值确定
  
  确定待出资的专有技术的价值是专有技术出资的必经程序,是认定出资人或股东权利的依据。专有技术由于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因而对其价值的确定必须进行评估以对其价值予以量化。目前,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有关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有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然而无论采取何种方法,我们认为,对于专有技术价值的确定而言,其最终的评估值主要是建立在以下三种基础价值之上的:
  
  (1)开发价值,是指专有技术权利人研究开发该技术成果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总和;
  
  (2)维护价值,也称为维护成本,特指专有技术权利人为维护专有技术的秘密状态而采取保密措施所支出的费用;
  
  (3)预期收益价值,是指专有技术在未来投入使用时所能够产生的收益价值。
  
  同时,基于专有技术的特殊性,在对专有技术进行评估时,有必要考虑可能影响专有技术评估价值的以下几个因素:
  
  (1)专有技术的相对秘密性。由专有技术的合法风险性可知,专有技术的秘密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不是任何人都不知道。这决定了其自身价值的垄断程度。专有技术知悉和使用的人越多,其可预期的超额垄断价值就越少,甚至有出现较大贬值的风险。因此,专有技术的相对秘密性是评估其价值时应特别考虑的一个因素(李玉香,2002)。
  
  (2)专有技术的先进性程度。专有技术的先进性程度是与该专有技术的垄断年限紧密相连的。一项专有技术的先进性程度越高,则其在秘密状态下被新的技术发展所替代的期限就越长,其权利人对该技术的垄断期限相应地也就越长,其价值也就越高。因此,在对专有技术进行价值评估时也应当考虑其先进性程度。
  
  三、专有技术出资的风险承担
  
  专有技术由于其特殊属性,在其作为一种资本使用时存在着较多的风险,具体包括技术突然贬值风险、被公开风险、高作价风险等(李春林,1999),有时甚至包括专利侵权风险。因此,在实践中,这些风险应由谁来承担以及如何承担等问题则成了专有技术出资过程中必须予以解决的法律问题。
  
  依传统合同法理论,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是指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履行前,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而发生毁损、灭失时,应由谁来承担该风险的问题。对于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和立法体例:
  
  一是认为标的物风险随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即谁是所有权人就由谁承担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法国民法典》采用此立法原则;
  
  二是认为标的物风险随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即交付前风险由卖方负担,交付后风险由买方负担,《德国民法典》采用此原则。我国合同法立法采用的是标的物交付风险转移原则。
  
  然而,无论采取何种风险负担原则,专有技术出资毕竟是一种特殊的现物出资方式,而且投资关系并不完全等同于合同关系,因此,传统风险负担理论并不能完全适用于专有技术出资。接受专有技术投资入股的公司或企业其资本经常处于不稳定状态,公司或企业的资本充实性经常受到威胁。有鉴于此,从公司或法人型企业资本充实和维护其他出资人利益的角度出发,专有技术出资人应当对技术交付后因该专有技术所产生的风险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种责任不是无期限的。对此,有些国家的立法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他们将专有技术出资人在标的物交付后的风险承担责任限定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我国《深圳经济特区技术成果入股管理办法》对此也进行了有益尝试,该《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专有技术成果入股一年后,其使用价值减少或丧失的,相应股份不受影响。言外之意即为:出资人对出资后一年之内专有技术使用价值减少或者丧失的情况是要承担责任的。
  
  四、专有技术出资后相关技术后续开发成果的归属及使用
  
  专有技术的后续开发(Follow?upimprovement)是指在某专有技术基础上对原有技术作了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的改进。关于后续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问题,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时,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这一规定在理论与实践中已被作为处理后续开发技术成果归属与使用问题的一项原则性。应当肯定的是,该规定中优先尊重当事人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对后续开发改进技术成果归属与使用的约定在专有技术后续开发改进成果的归属与使用问题上是同样可以适用的,但在各出资人对专有技术后续开发改进成果的归属与使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笼统地将后续开发改进成果归属于开发改进方是值得探讨的。
  
  尽管已经尽量精简还是有不周全的地方,具体问题还是要咨询律师,以免延误投资时机或是承担更大的风险。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作为公司的股东,是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大的责任和义务的,如果自身、公司员工以及公司运营受到了损害,股东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诉讼,以保证自己及公司的合法权益。那么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和规定呢?下面我们进行一些介绍和解析,您可以进行了解。公司法股...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我国对《公司法》作出的修改,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取消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应规定,如今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是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公司,法律还是规定了相应的注册资本的,比如保险公司。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保险公司...


·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
      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公司如果要对内部人员进行裁减的话,首先需要达到裁员的标准,之后,才是允许公司裁减人员的。同时,在实际裁剪公司员工的时候,也有一定的限制。那到底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 (一)企业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


·公司变更登记条例
      公司变更登记条例 公司变更登记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 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公司在注册时,必须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虽然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不少类型的企业在设立公司时需要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请求,但是各股东必须在公司设立之后,认缴股权,根据规定,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怎样的? 一、新公司法认缴制...


·企业海外并购的含义是什么
      企业海外并购的含义是什么海外并购是我国企业对外扩张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有重要影响。企业进行海外并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会面临诸多风险。下面我们从海外并购的含义入手,具体讲一讲企业海外并购的含义及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一、什么是企业海外并购? 海外并购是指一国,通过...


·公司的股东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公司的股东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一、公司的股东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对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我们不是很能理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为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以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那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


·企业倒闭是什么?
      企业倒闭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程序?一、企业倒闭是什么意思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


·分公司是可以单独签订合同的吗?
      分公司是可以单独签订合同的吗?分公司是可以单独签订合同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


·保险公司跨境并购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保险公司跨境并购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一、保险公司要长期对境外保险项目机会的跟踪、分析及寻找良好的买入时机。 离开对市场上保险项目机会的长期跟踪、分析,仅仅孤立的去分析评价市场上出现的单个项目机会,而不考虑与公司战略的合拍及公司能力,不是优秀的海外并购团队;良好的交易进入时机对中...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