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家赔偿法全文司法解释二是如何规定的?

理解某项法规最好的办法是直接阅读相关法律规定,故而要想知道在自己的权益受到来自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侵害后,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可以阅读国家赔偿法全文司法解释二。但是由于该法规中包含了很多专业术语,故而不少朋友反映不能理解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国家赔偿法的司法解释(二)
  
  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条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
  
  (一)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
  
  (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三)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
  
  (五)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六)证明赔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
  
  第三条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驳回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赔偿委员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赔偿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赔偿登记表》副本送达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
  
  第五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律师、提出申请的公民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赔偿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
  
  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
  
  第六条 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委托他人代理,应当向赔偿委员会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赔偿请求,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第七条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指定一名审判员负责具体承办。
  
  负责具体承办赔偿案件的审判员应当查清事实并写出审理报告,提请赔偿委员会讨论决定。
  
  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必须有三名以上审判员参加,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八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赔偿请求人的近亲属;
  
  (二)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九条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以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第十条 组织协商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一方或者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及时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经协商达成协议的,赔偿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
  
  第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或者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有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由赔偿义务机关提供证据。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赔偿请求人可以提供证明职权行为违法的证据,但不因此免除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
  
  (一)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争议较大的;
  
  (二)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争议较大的;
  
  (三)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或者赔偿数额争议较大的;
  
  (四)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赔偿委员会认为重大、疑难的案件,应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赔偿委员会应当执行。
  
  第十六条 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前,赔偿请求人撤回赔偿申请的,赔偿委员会应当依法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决定中止审理:
  
  (一)赔偿请求人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赔偿案件处理的;
  
  (二)赔偿请求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赔偿请求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赔偿请求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在法定审限内不能参加赔偿案件处理的;
  
  (五)宣告无罪的案件,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六)应当中止审理的其他情形。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除后,赔偿委员会应当及时恢复审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决定终结审理:
  
  (一)赔偿请求人死亡,没有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或者赔偿请求人的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放弃要求赔偿权利的;
  
  (二)作为赔偿请求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要求赔偿权利的;
  
  (三)赔偿请求人据以申请赔偿的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决定或者无罪判决被撤销的;
  
  (四)应当终结审理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决定:
  
  (一)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或者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依法予以维持;
  
  (二)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重新决定;
  
  (三)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查清事实后依法重新决定;
  
  (四)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查清事实后依法作出决定。
  
  第二十条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作出决定,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二十一条 国家赔偿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
  
  (二)赔偿请求人申请事项及理由,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情况;
  
  (三)赔偿委员会认定的事实及依据;
  
  (四)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五)决定内容。
  
  第二十二条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分别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办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参照本规定。
  
  第二十四条 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即行废止;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在旧法与其存在分歧时,以改法为准。在相关机关审理案件结束,判某国家机关予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主体一定的经济赔偿金时,该国家机关的执法人员可能会被解雇,若造成了他人失去生命的,还会面临刑事责任。
  
  

·申请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实践中不管是申请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除了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离婚材料外,同时也是会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离婚的。当然,既然离婚方式不同,那对应的离婚程序也不一样。那其中申请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去法院...


·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怎么解决
      ?现代社会,离婚不再被其他人看不起,性格不合或者有其他原因就可以离婚。在我国,离婚有两种形式,包括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不管是哪种形式的离婚,在离婚的时候都必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关于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怎么解决?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怎么解...


·轮流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协议书如何写?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想要协议轮流抚养子女,首先需要满足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法院的可行准许。在一定程度上,轮流抚养子女的方式能够保障子女与父母双方都有接触,使子女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父母离婚对子女的伤害。那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轮流抚养权...


·法律规定患有哪些疾病不可以结婚?
      《婚姻法》中就男女结婚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就分为了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在禁止条件里面主要是两种,包括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结婚、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那究竟患有哪些疾病不可以结婚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医学上认定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关于医学上认为不...


·争宝宝抚养权需要什么资料
      生活中争宝宝抚养权需要什么资料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纳税凭证、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比如房屋产权证、小区治安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区环境安静能保障孩子的休...


·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就自动离婚了吗?
      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就自动离婚了吗?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也不会自动离婚,不同居可以理解为分居,一般夫妻要是有长期分居的情况,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到双方的感情,甚至有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


·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
      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


·一、妻子和情人私奔算重婚罪吗?
      一、妻子和情人私奔算重婚罪吗?妻子和情人私奔也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


·单方面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单方面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尝不可,但对于涉及房产、公司股份、争议财产在五十万以上的离婚案件,最好是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起草。对于对方聘请律师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在签署时...


·男女结婚多久可以离婚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现在很多男女都是通过相亲认识的,本身的感情基础表薄弱,因此结婚之后发现双方不合适就又想离婚。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般男女结婚多久可以离婚呢?而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离婚协议书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结婚多久可以离婚 马上就能离。我国对婚姻必须存续多长时间,没有规定,...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