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介绍贿赂罪量刑是怎样的

介绍贿赂的行为并不是只行为人自己受贿或行贿,而是在中间搭桥牵线,为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这样的行为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构成介绍贿赂罪。既然构成了刑事犯罪,就要追究法律责任,那么介绍贿赂罪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介绍贿赂罪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规定,犯介绍贿赂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本条第2款规定,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介绍贿赂人自首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介绍贿赂人作为行贿、受贿双方之间牵线搭桥的人对整个贿赂犯罪的过程了解得十分清楚,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犯罪行为,实际上也是检举、揭发了行贿、受贿双方的犯罪行为,对于司法机关收集证据查明贿赂犯罪事实,惩处贿赂犯罪行为有着重要的作用,体现了惩罚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
   二、介绍贿赂的方式有哪些
  对介绍贿赂行为方式,它具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介绍受贿,即按照受贿人的意图,为受贿人寻找索贿对象,居间介绍,向行贿人转达索贿人的要求,为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二是介绍行贿,即接受行贿人的委托,为其物色行贿对象,疏通行贿渠道,引荐受贿人,转达行贿的信息,为行贿人转交贿赂物品,向受贿人传达行贿人的要求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标准的规定》也将“介绍贿赂”解释为“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
  刑法第9条的字面含义,仅指为了行贿人的利益,受行贿人之托,向受贿人介绍贿赂的情形,而不包括接受受贿人之托,而向行贿人索要或者收受贿赂的情形,否则该条文就应当再加上“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内容。按照这样的理解,介绍贿赂罪的范围将缩小许多并不可取,因为“介绍”是为双方创造机会,虽然行为人主观上可能意图帮助其中一方,然而介绍贿赂要能成功,行为人必然是在行贿、受贿双方之间周旋,尽力促成这种交易的进行,而且实践中也大量存在着行为人依照受贿人之托,而向转达意图,向行贿人索要或者收受贿赂的情形,如果将这些行为都不纳入介绍贿赂罪处罚之列,则不符合介绍贿赂罪设立的本意。
  在贿赂犯罪当中很多都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但是这个介绍贿赂罪就不属于,只要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可以构成此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多为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起共同阻挠、妨害、抗拒执行的其他...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案财物怎么处理?
      对于涉及盗窃财物、违法骗取钱款、贪污、非法集资等情形的案件,处理完毕案件后会对犯罪者的财产和受害人钱款依法没收或冻结,案情出具结果后,再进行归还或入国库处理。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案财物怎么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案财物怎么处理 一般...


·犯罪嫌疑人自首如何处罚
      在刑事案件中,要是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立功或者坦白的情节,那此时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会适当的考虑然后再作出相应的处罚。但现实中对犯罪嫌疑人自首的认定是比较麻烦的,那究竟此时应该怎么认定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自首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自动投案”...


·在刑事侦查阶段,聘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当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时候,表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至少24小时了,他开始由一个完全独立主动、可以自由表达自己思想的人转变成一个思想和行为受到限制的人 。由于他所处地位和环境特殊,开始感觉孤立无援,他非常渴望能够有一个值得信赖的人能够与他站在一起,能够跟他说几...


·犯容留卖淫罪会被怎样处罚
      一、犯容留卖淫罪会被怎样处罚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诱...


·帮助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要权利: (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 (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 (3)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4)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与处罚是怎样的
      不管是对怎么样的犯罪,首先要先对嫌疑人的行为作出了认定,确认构成了犯罪之后才能作出处罚。对敲诈勒索罪来讲同样如此,不过罪名不同,实际的认定与处罚也不一样。那到底敲诈勒索罪的认定与处罚是怎样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


·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平时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系列的刑事案件,为了合法的处理好这些刑事案件,国家颁布了刑事诉讼法来规范社会制度,惩罚犯罪者,维护受害的合法权益。刑法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大多数刑事案件都能够利用刑诉法解决和审判,我们需要了解刑法,学会利用法律处理案件,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下文详细回答了最...


·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人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人条件是什么 被有一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犯...


·刑事抗诉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上诉的条件是什么?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