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处理

当未婚同居已经成为当下比较流行的行为时,作为当事人,一方面要避免发生纠纷,另一方面也要知道在发生纠纷时该如何处理。关于“未婚同居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财物能否返还
  未婚同居期间不仅涉及到未婚同居共同财产如何认定,未婚同居财产如何处理分割等一系列问题,还包括未婚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也有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能否返还的问题。1、同居前,一方赠与给另外一方财物的,可以比照赠与法律关系予以处理。2、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要求返还财物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二、未婚同居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处理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具体方法因案而论。男女之间的未婚同居行为属于非法的,因此法律并不保护这样的关系,因此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尤其是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产生的财产纠纷。而具体该如何解决财产纠纷,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一、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全面推行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 1、告知当事人申报权利义务。在婚姻案件的立案阶段以及受理后的送达阶段,分别向原、被告先行释明申报财...


·其实社会抚养费的特征当中还带有补偿性的
      其实社会抚养费的特征当中还带有补偿性的,因为多余出来的这些人口给我国本就已经非常有限的各种资源的使用又增加了很大的压力,国家只能够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这种做法,以社会抚养费作为行政管理费用又投入到公共建设当中。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我国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再要吗?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必须协商或诉讼判决的关键性问题,除了极少数夫妻双方共同抚养的情况以外,大多数夫妻都是选择孩子随其中一方生活抚养,另一方定期支付抚养费用,但在实际中,有时由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条件远好于对方或其他原因,抚养方放弃了对方支付抚养费的要求...


·一、社会抚养费金额能改吗?
      一、社会抚养费金额能改吗? 社会抚养费金额是不能改的。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 对于社会关注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抚养费的去留问题,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前提就是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国策,而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要继续实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2...


·离婚怎么分财产和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一般涉及的最多的就是关于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婚前购买的房屋那些在什么情况下是属于婚前的财产还是可以属于婚后的财产。所以财产的纠纷便成为了一个很大的难题。父母双方一般都是希望抚养权的,离婚怎么分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就是在离婚时最大的两个问题。 抚养权: 离...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只能和其中一人居住生活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只能和其中一人居住生活,这时候另一方也是孩子的亲人、有天然的血缘关系,不能直接照顾抚养孩子但应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这就是探望权。一般来说,对于探望权是没有限制的。因为这是由血缘关系和社会伦理决定的,由于天然的亲情、没有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思念孩子要求探望孩子是天...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补充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补充规定是什么?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


·离婚官司女方陈述技巧是怎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技巧十分重要。同样,虽然离婚是十分严肃且正规的程序,但在离婚官司中,离婚双方还是可以通过一些技巧已达到有利于对杨判决的效果。人们就会咨询我们:离婚官司女方陈述技巧是怎么样的?下文会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官司女方陈述技巧是怎么样的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


·一、法院判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判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


·什么样的情况构成重婚罪
      什么样的情况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


·当夫妻双方离异时
      当夫妻双方离异时,不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法律上是有探视权的。今天我们这里就来分享中断探视权是指哪些情况可以行使?当夫妻双方的一人探视孩子时,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下,是可以中断探视权的。具体有哪些情况请看下面的内容。从保护子女的利益出发,《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未成年...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