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

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业飞快的发展,城市规模的节奏也越来越快,公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农村大量的土地被相关部门和企业征收,随之而来的是征地补偿费的问题,也是广大居民密切关心的问题,因为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征收居民的土地之后,会补偿一系列的补偿费,那么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呢?请您阅读下文对该问题的解答。
  
  一、征地补偿的安置费支付对象
  
  征地的安置补偿费是向被征地土地上的个人支付的因土地征用而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的一种补助性费用,是对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的一个社会保障。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2款之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安置补助费并非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需要安置的村民,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据以支付或者安置。
  
  具体包括:
  
  (1)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需要安置的村民,则征地单位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对需要安置的村民进行安置。
  
  (2)如果是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比如有的地方征地时成立了具体负责安置的公司,则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单位支付给此类安置公司,由安置公司对安置补助费统一进行支配和安置。
  
  (3)如果需要安置的村民不需要统一安置,则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被安置的村民.或者征得被安置村民的同意用于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征地补偿程序
  
  1、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指界,确定征地的四至范围及果树等附着物的权属和类别。
  
  2、用红塑料绳圈定果树等附着物的四至范围。
  
  3、由征地人员按规定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鉴别。经鉴别不属于补偿范围或不符合补偿规定的,对相关附着物在现场和图上分别作出标记,同时现场告知权利人,并做好解释。
  
  4、经鉴别属于应补偿范围的,按下列程序办理补偿登记:
  
  (一)将果园位置标绘在地形图上,量算出图斑面积并编号;
  
  (二)分类清点果树等附着物的数量,丈量树冠的直径;
  
  (三)根据果树的数量和图斑的面积,计算果树的密植度,确定补偿的方式,即按实际棵数补偿还是按亩补偿。
  
  (四)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现场拍价,制作征地补偿登记表,并按规定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签名确认。
  
  (五)组织人员将已清点登记的果树砍除或作出明显标志。
  
  5、凡权利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补偿登记表上签名的,将相关果园的位置、面积、图斑号和权利人姓名做成标牌在现场插示,由征地人员对现场进行录像存档。
  
  6、征地人员按规定制作补偿登记表后,将一式三份的补偿表第三联现场交权利人,第二联交监督员,第一联在当天移交征地服务中心。
  
  由此可知,征地安置补偿费并非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需要安置的居民,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支付安置补偿费或者安置。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或者其他单位安置需要安置的居民,则征地单位支付安置补助费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组织,由该组织统一安排居民,如居民不需要统一安置,则安置费直接支付给该居民。所以说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还是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土地使用证年检过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年检过期怎么办? 一、土地证会过期吗 《物权法》明确规定自动续期,但是续多少费用都没有明确。这其实就是土地证会过期的,因为我们的土地年限到了是要重新出让的,重新出让是需要按照市场价来的,当然这个是所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高标准高价。 对于存量房是房龄比较老的房子来讲,土...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国家就要给予你一定的征地补偿。那你知道,国家征用你土地后,要补偿你的项目具体有哪些吗?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


·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测算县域范围内农用地综合收益值的基础上,综合土地区位、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的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一、区别 1.土地承包权其性质属民事权利能力;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民事权利,且属于物权,属于物权中的他物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是新型用益物权。 2.土地承包权依法律赋予而产生;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承包合同生效而产生。 3.土地...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该怎么处理?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该怎么处理?目前中国存在着很多承包土地的现象,而为了承包者与土地所有者双方的利益考虑,土地承包之前会签订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作为解决以后的土地纠纷的依据之一。那么各位知道什么样的合同是有效地吗?我们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情形...


·一般北京果树征地补偿多少
      一般北京果树征地补偿多少 征地涉及到的土地类型比较多,有的涉及到工业用地,有的涉及到农业用地。无论是哪种土地都需要做出合理的补偿,北京根据实际的情况,出台了有关果树征地的补偿标准,对于北京果树征地补偿多少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的标准是多少,感兴趣的可以随我们一起到本文进...


·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包括哪些?
      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包括哪些?一、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包括哪些 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应填写完整并尽量充实。送达地址确认书应填写当事人(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内容,还要由当事人签名确认。如填写不完整,可能造成送达时无法邮寄等障碍。如有可能,送达地址确认书还可附上当事人的传...


·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青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青政地告字〔2015〕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一、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


·没有见到红头文件,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没有见到红头文件,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可以拒绝拆迁,因为政府征地程序不合法。针对红头文件不合法的救济措施:1. 复议时一并提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


·农民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民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现在大部分的人都会选择回农村生活,因为农村的空气、环境都比较好,而且近些年来农村的发展是比较快速的。但是如果想要在农村土地上建房屋的话,就必须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农民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整理资料,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