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厦门 征地补偿标准

厦门 征地补偿标准
  
  政府征收土地时,对征收的土地如何补偿往往是最受被征地人最关心的问题。厦门作为经济特区,经济水平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厦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也会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的项目情况相关。我们来了解一下厦门地区征地的具体补偿标准。
  
  厦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产权、应安置人口认定原则
  
  1.人均合法批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对人均不足50平方米的部分,已建成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的,按人均50平方米认定产权予以补偿安置,不再按本方案第六点第(九)款第6项“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的补助、奖励”的规定给予补助、奖励;未建成的,按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按人均50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
  
  2.转让或赠与集体土地住宅的,其转让或赠与的建筑面积应计入转让方或赠与方的人均合法批建面积。
  
  3.产权清晰的共有住宅(含祖屋),产权面积应按各自份额合并计算。
  
  4.持有合法批建手续,但在征收公告发布之前未建成的,未建成部分,按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给予产权补偿安置。
  
  5.人均合法产权面积,以本项目的被征收人在思明区莲前街道何厝社区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为依据,属“一户多宅”的,已批合法面积合并计算,属“多户一宅”的,其人口合并计算。
  
  6.在计算人均合法批建建筑面积时,宅基地申请表中记载的人口应合并计算。
  
  7.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住宅的,按“拆一补一”,不享受人均50㎡的政策。
  
  8.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认定办法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制定征地拆迁具体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5〕213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集体土地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的通知》(厦思政办〔2014〕9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房屋主体补偿
  
  1.货币补偿
  
  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补偿单价为征收项目的安置房市场评估均价。
  
  2.产权调换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拆一补一”、不补差价计算;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按超出被征收人应安置面积最小的原则控制;超面积安置的,超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均价计算价值。
  
  (三)装修补偿费
  
  1、被征收人具有合法批建手续及可认定产权的已建成房屋,其装修可按280元/平方米实行包干补偿或选择评估补偿。若被征收人选择评估补偿的,不论评估结果高低,一律按评估结果补偿。
  
  2、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未进行初装修的,在安置房交房时,应给予被征收人3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偿。
  
  (四)搬迁补助费
  
  以每平方米10元计算,被征收人产权调换的原房屋可认定的产权面积部分,若被征收人选择现房安置,一次性给予二次搬迁补助费;若被征收人选择期房安置,一次性给予三次搬迁补助费;被征收人货币补偿面积部分,一次性给予二次搬迁补助费。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
  
  1、征收住宅房屋,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征收部门应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1)过渡期限
  
  在征收范围内安置,安置房为高层建筑的,临时安置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在征收范围外安置,安置房为多层建筑的,临时安置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安置房为高层建筑的,临时安置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15元/平方米·月计算。超过法定过渡期限的,安置补助费按30元/平方米计算。
  
  (3)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起算时点和停发时点
  
  起算时点:从被征收人签署被征收房屋移交单,并将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完整移交给征收实施单位之月起,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停发时点:安置房已竣工验收,征收部门应予公告或书面通知被征收户交房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在安置房交房时,应一次性补助被征收人三个月装修期临时安置补助费,并从公告或书面通知交房时间的下月起,停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2、为鼓励货币补偿,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给予一次性支付二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六)其它补偿(补助)费用
  
  移水电表、电话、有线电视转移、空调移机,依据厦价房[2003]119号文件标准(水表补助费500元/户,电表补助费500元/户,有线电视补助费380元/户,电话移机补助费100元/部,空调移机费150元/台)。
  
  (七)按时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并将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完整交付征收实施单位拆除的,可按被征收房屋的产权面积(包括经认定的应安置面积)结合区位房屋补偿价的百分之十(每平方米250元)给予一次性搬迁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八)合法权证奖励
  
  房屋征收时,持有《厦门市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或《福建省厦门市乡村房产契证》的,给予5000元/户奖励。
  
  从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来看,政府征收土地,除了对房屋进行补偿外,还会对被拆迁人相关的一些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如搬迁费用,安置费用等等,除此之外,如果被拆迁人在一定的时间内配合拆迁部门做好拆迁工作,还会获得一定的奖励费用,但即使是在同一个城市 ,不同的项目和不同的城区,所获得的拆迁补偿费用也不会完全相同。
  
  

·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规定?近几年,我国私营经济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成立了新公司,经济主体的形式也日益多元化,在新公司注册登记时,要向工商部门申报注册地址,这是公司成立登记的必须程序,也是公司章程的必备内容,是一家公司客观存在的现实基础,那么,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规定...


·共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手续有哪些
      共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手续有哪些我们国家的土地一向都是说归国家所有的,老百姓只是享受一定年限的使用权力,或者也可以是以向政府购买的方式来获去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证明了你对于这一片土地的使用权。关于共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身边的很多朋友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并没有进行特别的...


·中国征地补偿款多少钱一亩
      中国征地补偿款多少钱一亩 政府征地,用于各种用途,其间会给被征地方一定的补偿,关于补偿的问题,被征地方往往是最为关注的事情,对于征地补偿标准,这个目前国家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价格也没有统一的规定,各个地方征地补偿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下. 一、征地补偿的标准 ...


·扬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
      扬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 可能对于老百姓来说,如果政府需要征收自己的土地的话,他们是比较害怕的,因为一旦自己的土地被征收,那么就意味着土地上的产值所带来的利益都会因此而消失,但是国家也会进行补偿安置。因此很多人想知道。扬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 一、扬州市征地补偿安...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面对当下房地产市场的膨胀和形式动荡,不少个人和企业在购房或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权等概念模糊不清,今天我们整理了以下资料让您在理清楚基本概念的同时了解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您今后的工作生活提供知识储备。 一、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按照《土...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什么土地的种类不止一种,有集体土地,也有国有土地,无论哪种类型的土地,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转让土地少不了的就是签订转让合同,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是谁,您可能了解的不是很多,但是在签订转让合同,必须有转让主体的...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一、国有土地出让的概念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二、国有土地出让年限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


·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说到鱼塘可能不少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会有一些疑问,其实鱼塘在农村还是比较常见的,当然如果国家因为一些大型工程的需要,需要征收一些人民的土地的话,那么鱼塘也是需要计算在其中的,但是鱼塘的补偿标准和一般的农耕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那么2017鱼塘征地补偿标...


·死刑执行现场一般在什么地方?
      死刑执行现场一般在什么地方?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死刑立即执行的地点选择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所谓“刑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由执行机关设置的执行死刑的场所,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为做出该判决的人民法院。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区附近。所谓“指定的羁押场所”是指...


·新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新余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实行作价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者作价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方式。鼓励实行作价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


·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的困境及对策是什么?
      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的困境及对策是什么?一、造成房地产业融资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土地取得成本提高。土地招挂拍的市场化运作大大增加了房地产企业拿地的成本,占用了企业更多的资金,同时也使得原先能够通过土地的增值获取超额利润的房地产企业利润变薄,资金的自我积累能力下降。 2、...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