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收集离婚证据有什么技巧

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有理也打不赢官司。要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必须掌握许多合法有效的证据。对于收集离婚证据,有一些具体的技巧。那到底收集离婚证据有哪些技巧?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收集离婚证据有什么技巧
  收集和提交离婚案件证据的技巧如下:
   1、诉讼主体资格证据
  (1)证明当事人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及身份证,结婚证遗失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证据;
  (4)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证明等。
   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意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银行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银行帐户;证明有股票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该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二、离婚时收集证据的技巧有哪些
   1、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2、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3、采集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4、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即视听资料证据具有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至于私自拍录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主要看取证时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为了调取证据侵入第三人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的居室或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
  当事人在收集离婚证就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收集方式、途径的合法性,若最后认定所收集的证据是不合法的,那么也就不会被法院采纳,对自己来讲也是不利的。当然,要是不清楚该如何收集离婚证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周口律师。
  
  
  

·复婚前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复婚前的财产是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


·起诉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除了要找准法院,同时还需要实际提交书面的起诉状,这样才有可能启动诉讼程序。那具体来说这个起诉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呢?可能很多离婚夫妻都不是很了解,对起诉离婚的程序了解的更是不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 ...


·没有经济来源抚养费怎么给?
      没有经济来源抚养费怎么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


·婚后遗弃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
      婚后遗弃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一、婚后遗弃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等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


·起诉离婚理由有哪些,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协议离婚是最简单,也是最节省时间的离婚方式,但是根据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双方就离婚财产的分配、债务的承担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等,需要起诉离婚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理由有哪些? 1、起诉离婚的理由有哪...


·一、协议离婚后争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后争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


·不可以近亲结婚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中对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也是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其中双方属于近亲的不允许结婚登记,但很多人其实都搞不清楚究竟法律中规定不可以近亲结婚的范围都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不可以近亲结婚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


·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另一方。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经济条件恶化或者另一方经济条件转好时,对方有权申请追加抚养费,但是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也是必须要提交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追加抚养...


·涉外离婚如何增加子女抚养费
      涉外离婚中,要增加子女抚养费数额,则与国内增加抚养费情况一样,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那么涉外离婚如何增加子女抚养费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增加抚养费要满足哪些情形 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远没有结束,可...


·离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在夫妻选择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是必须给与孩子一定数量的子女抚养费的。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力向其有赡养义务的父母索取合理必要的生活性资助,直至自己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者生活可以自立自理的时候。那么离婚抚养费2017年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给抚养费
      一、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给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